卷之四十三烈集痘疹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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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景岳全书    

作者: 《景岳全书》张景岳 | 来源: 汉典古籍 | 查看: 0次 | 打开书架 | 选字释义

卷之四十三烈集痘疹詮

  痘瘡上總論一痘瘡一證,俗曰天瘡,原其所由,實由胎毒內臟,而復因時氣外觸,其毒乃發,故傳染相似,是亦天行疫癘證也。但考之《內經》,則止言瘍胗,即今斑疹之屬也。故自越人,仲景,元化,叔和諸公皆無一言及痘,可見上古本無是證,而今則何以有之?愚謂近代之毒,必以醇酒五味造作太過,較古人之恬淡,相去遠矣。或者未信余言,第觀藜藿膏梁之家即有不同,飲之北虜亦不出痘,原其所由,實由是耳。豈果彼無胎毒耶?故凡多遭此害者,當以余言熟味之。

  痘瘡變幻百出,虛中有實,實中有虛,要非曲學偏見者可以窺其堂室,若目力心思一有不到,則害不小矣。設或知證而不知形,則無以洞其外;知形而不知脈,則無以測其內;知脈而不知本,則無以探其源;知本而不知因,則無以窮其其變;知因而不知藥,則無以神其治。只此數事,今醫果能全之否?設有不能而強以為能,則致害於人,獲罪于天,能無畏乎?故余于痘疹一門,留心既久,積驗已多,因蒐採先哲之最精於此者,如文中陳氏,仲陽錢氏,立齋薛氏,羅田萬氏,晨峰程氏,東皋徐氏,改齋友氏,并其他雜錄等書,有述其舊者,有發其未發者,有剖其疑似者,有因涉歷而吐其心得者,盡我愚衷,集而成帙。痘疹玄秘,似無出此。

  初辨痘證二痘疹發熱,大抵初時與傷寒相似。然傷寒之邪從表入裏,故見各經之證,痘疹之毒則從裏出表,故見五臟之證。如呵欠悶頓,肝證也;乍涼乍熱,手足稍冷,多睡,脾證也;面燥腮赤,欬嗽噴嚏,肺證也;驚悸,心證也;肌涼耳冷,腎證也。又觀心窩有紅色,耳後有紅筋,目中含淚,或身熱,手指皆熱,惟中指獨冷,乃知是痘證也,便當察其虛實,隨證治之。

  辨痘歌五指稍頭冷,驚來不可當。若逢中指熱,必定是傷寒;中指獨自冷,麻痘證相傳。女右男左,分明好細看。

  看耳歌兩耳紅筋痘必輕,紫筋起處重沉沉,急須用藥相攻治,十個難求三五生。

  看痘法凡初看痘法,以紙撚蘸油照其顆粒,次以手摸面頰,如紅色隨手轉白,隨白轉紅,謂之血活,生意在矣。若揩下不白,舉之不紅,是謂血枯,縱疏亦危。又看目睛神光,口唇舌尖,紅活如常,無燥白之色,乃為吉兆,自可無憂。此觀痘疹之大治。

  察脈法凡看痘之法,一見發熱,即當先察其脈。蓋凡痘瘡將出者,未見形跡,必先發熱,既見發熱,脈必滑數。但微見滑數有神而不失和緩之氣者,其痘必輕而少,若滑數加倍而猶帶和緩者,其痘必多而重,尚亦無害;若滑數之甚,又兼弦躁,或芤急無神而全無和緩之氣者,其痘必甚而危。故余於初熟時,便能斷甚吉凶,人多驚服而不知所窺在脈也。凡診\此之法,但全握小兒之手,而單以拇指診\之,亦最易也。看疹之法,此為第一,而今醫多不知之,亦以古人之未之及耳。

  認痘法凡痘瘡緊小充實者,名曰珍珠痘,此則易壯易靨。高大飽滿者,名曰大痘,  此則早壯而遲收。四圍起而中心陷者,名茱萸痘;平扁不突者,名曰蒸餅痘,此則有凶有吉,稀者輕,密者重。

  論脈三痘自發熱以至起脹,毒從內出,陽之候也,脈宜浮大而數,不宜沉細而遲。自灌膿收靨以後,毒已外解,陰之候也,脈宜和緩,不宜洪數。又曰:痘瘡之脈,中和為貴,不可過于躁疾,或見微小。故曰:脈靜身涼者生,脈躁身熱者死。又陽病得陰脈者死。大抵四時以胃氣為本,胃氣者,以四時之脈而皆兼和緩,即胃氣也。蓋滑,數,浮,洪為太過,太過為實,實者邪氣實也。弦,遲,微,弱為不及,不及為虛,虛者正氣虛也。設以太過不及之脈,而中無和緩之氣,是皆死候之脈,故曰人無胃氣則死。

  形色情性四凡天行痘疹之時,有於未出之先,察其形色情性,可以預知吉凶也。一觀其色:如面顏紅白明潤,與平日同而無變者吉,如忽見紅赤而太嬌,或?白而無彩,頓然改變異於平時者凶。又如額有青紋,目有赤脈,口有黑氣,耳有塵痕者,皆大凶之兆。二觀其形:凡精神暢爽,動止便利,語言清亮者,無病而吉也;如精神衰弱,動止遲留,言語低微異如平時者凶。又原具壽相者吉。如天夭相,則凡頭破顱解,項小腳細,聲微目無精彩,或睛光露神,啼聲斷續,無喜無情而自語自笑,聰慧太早,肉浮骨嫩者,皆不吉之兆。三觀情性:凡未發熱時;忽生喜心,若與父母戀不忍捨者,及聞見怪異言語妄誕者,皆凶兆也。

  日期五痘瘡大約之數,發熱三日,報痘三日,起脹三日,灌膿三日,結靨三日,共十五日,乃大率常數,此其正也。惟痘密毒甚者,常過其期;痘疏毒微者,常不及期,固有不可一例拘者。但得痘色明潤,根窠紅活,飲食二便如常,又無表裏雜證,雖遲數日不妨。設有當出不出,當起不起,當膿不膿,當靨不靨者,須詳察其證。

  或為元氣虛弱,不能運\行,則補其元氣,或為雜證攻剝,不能通灌,則去其雜證。又六日以前毒發未盡,有雜證者常也;六日以後,毒該盡出,雜證當除而不出者為逆,須詳辨而急治之。

  五臟證六痘疹二證,古人有云:痘自里而出於臟,其毒深,故久熱而難出為重;疹自表而出於腑,其毒淺\,故暴熱而易出為輕。余謂此說未必然也。蓋痘疹皆出於臟腑,未有表裏不相通者,但出於腑者在痘亦輕,出於臟者在疹亦重。所以凡是疹子,必發熱至五六日而後出,不可言易。且疹子多屬肺經,豈肺經非臟耶?  心經痘證,心主火,凡紅赤煩渴,或上竄咬牙者,心臟熱也。心熱者,導赤散。心虛者,人參,麥門冬,生地黃,當歸之類。煩渴邪盛者,葛根解毒湯。脾經痘證,多有吐瀉腹痛者,訣云:發熱肚中痛,斑瘡腹內攻。發多防未透,發少更防癰。可見瘡疹腹痛乃為惡候,當察腹痛吐瀉各條治之。肺經痘證,凡發熱之時,喘息氣逆,喉中涎響,此肺經惡候也。蓋毒火內蒸刑肺而然,當察本條治之。肝經之痘,凡發熱之初,多有驚搐等證。蓋痘毒多熱,熱則生風,風熱相搏,故發驚搐。然有當速治者,有不必治者,詳見本條。腎經痘證,初發熱時,便覺腰痛。蓋腎與膀胱為表裏,今毒由太陽傳入少陰,所以腰痛。此其毒陷陰分,最非佳兆,宜察本條治之。

  毒歸五臟,證有不同,當詳辨也。毒歸於心,則為斑疹,為驚悸,為壯熱,為咽乾,為痛,為渴,為汗,為丹瘤,為癰瘍潰爛。毒歸於肺,則為欬,為喘,為癢,為?血,為瘡,乾燥皺揭,為肩臂痛。毒歸於脾,則為吐,為瀉,為腫,為脹,為腹痛,為唇瘡破裂,為舌本強,為手足痛,為不食。毒歸於肝,則為悶亂,為水皰,為目病。為卵腫,為乾嘔,為筋急拘攣,為吐蚘,為寒戰咬牙。毒歸於腎,為腰痛,為黑陷,為失音,為手足逆冷,為咽乾痛,為饑不欲食,為多唾。毒歸於腸胃,為泄瀉,為痢膿血,為腹鳴矢氣,為大便不通。毒歸於膀胱,為小腹滿痛,為溺血,為遺溺,為小水不通,為頭頂腫痛,為反張,為目上視。

  以上五臟之證,舉其概耳,凡諸證治,俱備雜證各條之中,宜詳究之。

  分氣血七氣血各有所主。凡痘之終始,無非藉賴血氣,但得血氣充暢,則易出易收,血氣不足,則變證百出,故治痘者,必當先顧血氣。然氣屬陽,無形者也;血屬陰,有形者也。故無形之屬,皆氣主之;有形之屬,皆血主之。是以氣主標,血主本;氣主發,血主肥;氣主形,血主色;氣主橐,血主根基。故氣能起脹,以主郛郭;血能灌漿,以成飽滿。至其為病,則凡為白,為陷,為灰色,為不起發,為頂有孔,為出水,為痛,為癢,為浮腫,為豆殼,為不靨不落,為飢表不固,為膚腠不通等證,皆氣之為病也。又如為紫黑,為乾枯,為無血,為無膿,為黑陷黑靨,為腫痛牙疳,為疔癰斑疹,為津液不達,為痘後餘毒,皆血之為病也。此氣血之分固有如是,然血無氣不行,氣無血不止。氣至而血不隨,雖起發而灌必不周;血至而氣不至,雖潤澤而毒終不透。故治此者,有不可不兼顧也。

  辨虛實寒熱八察痘之要,惟在虛實二字。蓋實者,邪氣實也,邪實者,宜清宜瀉;虛者,血氣虛也,血氣虛者,宜溫宜補。且痘本胎毒,非藉元氣不能達,非藉元氣不能收。故凡欲解毒清火,亦須憑藉元氣,使元氣無力,則清亦不能清,解亦不能解,設有不支,尚能堪此清解不?此痘瘡之終始,皆當斟酌元氣為主。

  痘瘡表實裏虛者,必易出難靨;表虛里實者,必難出易靨;若表里之氣俱充實,其瘡必易出易靨。故凡自始出以至十日之外,外則渾身壯熱,內則飲食二便俱如常,此即表里俱實者也,其瘡必光澤起發,且易收易靨也。

  表裏各有虛實。凡表虛者,或惡寒,或身不大熱,或寒熱往來,四肢厥冷,或面青色白,多汗惡風,或怠惰嗜臥,或痘色灰白,頂陷不起,發不光澤,或色嫩皮薄癢?,或如水泡,摸不礙手,或根窠不紅,或倒靨不能結痂,脈必浮細而弱,是皆表虛之證,治宜溫補陽分。裏虛者,凡痘瘡已出未出之間,有為吐瀉嘔惡,或喜熱飲食,或為少食,不思飲食,或食亦不化,或為二便清利,為溏瀉,為不渴,為氣促聲微,為神昏多睡,為腹膨噯氣,為吞酸,為脈弱無力,是皆裏虛之證,治宜溫補陰分。表實者,為身體壯熱無汗,為面赤唇紫,頭疼身痛,眼紅鼻塞,皮焦膚赤,手足熱甚,為痘色紅紫,焮腫疼痛,為皮厚而硬,為癰腫斑疔,為脈浮洪滑大,是皆表實之證,治宜清解表邪。裏實者,為二便秘結,胸膈脹滿,為唇燥咽乾,口瘡舌黑,為大渴欬嗽,痰涎喘粗,為煩躁驚狂,聲高譫語,為脈沉數洪滑,是皆裏實之證,治宜清解裏邪。

  張翼之曰:吐瀉少食為裏虛,陷伏倒靨灰白為表虛,二者俱見,為表裏俱虛,用異功散救之,甚至桂,附,靈砂亦可用。若能食便秘而陷伏倒靨者為裏實,輕則射干鼠粘子湯,重則前胡殼湯。下痢多血能食者為裏實,若實其裏則結癰毒。紅活綻突為表實,若補其表則潰爛不結痂。

  痘瘡表裏皆有寒熱,熱則陽證,實則陰證,寒則血氣凝澀而不章,熱則血氣淖澤而不斂。然熱證多實,最忌耆,朮,桂,附及諸熱燥之物,若元氣虛弱者,即有熱證,總不可執為實熱。實證多虛,最忌芩,連,梔,檗及諸苦寒之物,雖形體強盛,但見虛脈虛證,總不可認作有餘。表寒者,不起發,不紅活,根窠淡白,身涼癢?,倒陷乾枯,皆肌表無陽之證,治宜補陽溫表。裏寒者,為吐瀉,為嘔惡,為腹脹,為腹痛,為吞酸,為不欲食,為寒戰咬牙,氣寒喜煖,為二便清利,完穀不化,皆臟腑無陽之證,治宜溫中補陽。表熱者,為肌膚大熱,根窠紅紫,頂赤發斑,頭面紅腫,紫黑焦枯,癰腫疔毒痛甚,皆火在肌表之證,治宜散邪解毒。裏熱者,為煩躁狂言,口乾大渴,咽腫喉痛,內熱自汗,小便赤澀,大便秘結,?血溺血,皆火在臟腑之證,治宜清熱解毒。虛實寒熱等證,雖表裏之分,各有如此,然表之虛實,表之寒熱,孰不由中氣之所使,故惟善治中氣,則未有表不和調者也,是即必求其本之道。

  純陰無陽之證,凡痘瘡發熱,手足卻宜和煖,若手足厥冷,必其人曾有吐瀉,脾臟氣虛也。脾主四肢,所以冷為惡候,即有外證,亦不可單用發散,反損脾胃之氣。此當溫中兼表,宜黃耆建中湯,或六氣煎,五物煎加防風,羌活,生薑,荊芥之類,以補養脾胃血氣,而助痘疹之成就也。

  部位吉凶九五臟之屬,皆見于於面,故但察部位,可知吉凶。蓋人之面部,左頰為肝,右頰為肺,額上為心,頦下為腎,鼻為脾土。又目為肝之竅,鼻為肺之竅,口為脾之竅,耳為腎之竅,舌為心之苗。若痘疹未出之先,但得面中諸部明潤者吉,燥暗者凶。又山根為命宮,年壽為疾厄宮,此二宮紅黃光明者吉,青黑昏暗者凶。

  三陽之脈皆會於面,正額為太陽脈之所會,唇頦為陽明脈之所居,兩耳前后為少陽脈之所過。痘為陽毒,故隨陽氣而先見於面。惟陽明經乃胃與大腸,積陳受腐,血氣俱多之處,故痘疹初發,但於本經口鼻兩旁,人中上下,腮頦年壽之間先出現者為吉。如太陽經則水火交戰之處,少陽經則木火相并之鄉,若於其位先現者凶。凡起漿收靨亦皆如是。

  通身部位皆有所辨,如頭為諸陽聚會之處,兩頤兩頰為五臟精華之腑,咽為水穀之道路,喉為呼吸之關門,胸腹乃諸陽受氣之海,為心肺之所居,脊背乃諸陽之統會,為十二經藏氣之所繫,凡此五處稀少者吉。若頭額多者,謂之蒙頭。頸項多者,謂之鎖項。胸前多者,謂之瞞胸。蒙頭則陽毒亢,真陰竭。鎖項則出入廢,氣化絕。瞞胸則心腹近,神失守。兩頰兩頤多至成片,或如塗朱,則肝盛剋脾。凡此者,至八九日間,多見滑泄瀉青,或不能食,最為險候,故皆不宜多也。惟四肢雖諸陽之本,然乃身所役使,卒伍卑賤之屬,故雖多亦不至害。凡起發成漿收靨俱如此也。又心窩手足心,謂之五心,痘俱多者必重。若頭面,胸項,手足細碎稠密一樣者,恐氣血衰微,脾胃虛弱,不能周流灌注,則無不危矣。

  痘形痘色吉凶十萬氏曰:形乃氣之充,色乃血之華,凡看痘者,舍此更無他法。是故形貴尖圓起發,若瘡皮厚硬而平?者凶。色貴光明潤澤,根窠紅活,而慘黯昏黑者凶。然形有起發而或致變者,由色不明潤,根不紅活故耳。若痘色光澤,根窠紅活,雖平?亦為可治。然色以紅活為貴,而猶有圈紅,噀紅,舖紅之別。圈紅者,一線淡紅緊附于根下,而無敗走之勢,吉之兆也。噀紅者,血雖以附而腳跟血色隱然不聚,險之兆也。舖紅者,痘色與肉不分,平舖散漫,凶之兆也。以此察之,則死生可預決矣。根窠者血之基,膿者血之成,故六日以前專看根窠,若無根窠,必不灌膿,六日以後專看膿色,若無膿,必不結痂,此必然之勢也。

  吉證十一一看口唇舌尖紅活,無燥白之色者吉。二看根窠紅潤圓活,地白分明者吉。三看心窩額上稀少者,最為順候。四看痘頂出來,不焦不紫者吉。五看顏色無黑陷,痘頂內暗而黃如蒼蠟色,外潤而黃如油色者吉。

  凡看痘之法,須察部位,并察多寡。大抵痘少者毒少而吉,痘多者毒甚而凶。如上而頭面,次而咽喉,前而胸腹,後而腰背,下而四肢,凡此五處,但得二三處稀少,而頭面別無危證,即吉候也。若五處通身皆密,即雖顆粒分明,恐氣血不能周給,必難盡灌,或既灌而不能收,或既收而不能脫,客強主弱而外盛內虛,小舟重載而力不勝任,鮮不覆矣。此多寡之宜察,勿謂雖多亦吉也。

  凶證十二痘未出而聲啞嗾喉者不治。已出五日內見者亦不治。

  痘未壯而先抓破無氣血者不治。

  痰涎壅盛氣急者不治。

  痘未出已出而神昏氣促,躁亂不寧者不治。

  腹痛而瀉膿血者不治。

  肌肉黎黑如被杖者不治。

  漿水米粒不入口,或飲食嗆喉者不治。

  眼內黑珠起浮油混睛者不治。

  眼中神光不明,珠色轉綠轉赤者不治。

  閉目昏睡,舌捲囊縮者不治。  頭溫足冷,悶亂飲水者不治。

  吐瀉不止,藥食不停不化,直下及肛門如竹筒者不治。

  胃熱發黃,身如橘色,下利者不治。  痘初出即青晦焦黑者不治。

  密如蚕種,全不起發,平片花搭者不治。

  痘瘡癢?,寒戰不止者不治。

  舊有瘡瘍走漏氣血,而敷藥不效者不治。故曰:不怕五心有痘,只怕原瘡泄漏。原瘡即是未痘之先有瘡,泄去膿血,最為凶也。若果五心稀少,而飲食如常者,亦不妨事。

  痘後傷風傷食,肌肉瘦脫者不治。右除此之外,雖有雜證險證,及痘之稠密,

  但略有潤澤興起之意,須仗醫之高妙,患家之心託弗惑,細心調理,自有可收全功者。

  怪痘形證十三怪痘者,乃逆痘中之尤甚者,形證不一,不可不辨。

  痘初出時,而胸手足已見紅點,卻不起發,不成膿漿,隨即收斂,若加氣促聲啞悶亂者即死,此名內陷證也。此證若無煩喘悶亂等候者,名曰試痘。迥五七日後,必復發熱而痘出者,其痘必重。  痘瘡初出,如蚊蚤所咬,三日後反不見者,名反關痘,五日死。

  痘子出現,三兩成叢,根腳堅硬成塊者,此名痘母,六七日死。

  痘子將出,身上有紅腫結硬處,似瘤非瘤,似癰非癰者,亦名痘母,三五日死。以上二證,俱宜真人解毒湯救之。

  痘初出便成血泡,或水泡,隨即破壞者,此名爛痘,二三日死。

  痘出後,遍身都是空殼不作膿水者,此名空痘,八九日死。

  痘當出現起發之時,中有乾黑者,此名鬼痘,宜用臙脂水塗之,勿使蔓延。若不能急治,則乍起乍?,當靨不靨,或多作番次而出,綿延日久而死。

  痘出起發之時,中有痛甚如刀剜,叫哭不停者,此名痘疔,五六日死。

  痘當起發之時,枯燥不潤,?伏不起,皮膚皺揭者,此名乾痘,五六日加煩滿喘急而死。

  痘於起發之時,皮嫩易破,摸之溫手者,此名溫痘,六七日癢?而死。  痘起發之時,瘡色嬌艷,皮薄光潤,鮮紅可愛者,此名嫩痘,八九日後不能成痂,必癢?而死。

  痘於起發養漿之時,瘡頭有孔,漿水漏者,此名漏瘡,五六日後癢?而死。

  賊\痘者,是諸痘未漿而此痘先熟也。又名假雲泛。多在太陽,喉口,心胸等處,三日見者六日死,四日見者七日死,五六日見者十一,二日必死也。

  痘出雖稀,根窠全白無血色,三四日後雖亦起脹,然按之虛突,此亦名為賊\痘,氣血太虛,至灌漿時,必變成水泡,大如葡萄,皮薄若紙,抓破即死。

  膿水將成之時,其瘡自破,有孔而深者,此名倒陷。  將靨之時不能成痂,皮脫骨黑者,此亦名倒陷,俱不治。

  痘於收靨之時不能成痂,皮肉潰爛,膿水淋漓者,此名痘癩,能食則生,不能食則死。凡以上者,皆不治之證。

  死證日數歌十四初出頂陷連肉紅,過至九日一場空。又如血點帶紅紫,斑證只在六日中,發斑黑者在朝夕,斑青頃刻去勿勿。無膿癢?期二日,不治腰疼及挺胸。報痕似疿如蠶種,舌捲囊縮命不充。紫泡刺出黑血者,飲食嗾喉證俱凶。難療面腫痘不腫,青色黑陷及無膿,二便流利下腸垢,更加吐瀉出蚘蟲,頭溫足冷好飲水,痘先驚後藥難攻。氣促泄瀉渴不止,目無神者數當窮。聲啞失音叫與哭,痘色縱好也難終。有種氣急亦難治,庶幾灌好是傷風,見此宜服蘇飲,起死回生須見功。

  發熱三朝辨吉凶十五初發熱時,身無大熱,或熱或退,神清氣爽,唇鼻滋潤,腰腹不疼,自始至終皆飲食如常,大便稠實,小便清利,而無雜證者吉,不必服藥。

  初熱時,先發驚搐一二次而隨止者,此痘出心經也,乃為吉兆,不必治之。若甚驚不止,日發三五次,或連日不止,痘出多而密者,乃凶兆也。

  初發熱時,吐瀉不甚而隨止者吉。  正發熱時,或得大汗一身,汗隨止而脈見稍平者吉。

  初發熱時,用紅紙條蘸麻油點照之,如心窩或遍身有成塊紅者,八九日後決死。

  發熱一日,即遍身齊出,或稠密如蠶種,摸之不礙手者決死。  發熱時,腹中大痛,腰如被仗,乃至報痘而痛猶不止者決死。

  發熱時,頭面上有一片紅如胭脂者,八九日以後決死。  發熱時,口鼻或大小便俱失血者決死。

  發熱時,妄見妄語,昏不知人者死。  發熱時,腹脹而痛,大叫不止者死。  正發熱三日之內,其熱勿退而反煩躁悶亂,坐臥不安,此外雖清涼內卻熱也。若見手足冷,腹脹氣喘者即死。以上諸證,俱不必治。

  報痘三朝辨吉凶十六見點之時,頭面稀少,胸前背上皆無,根窠紅潤,頂突礙手,如珠光澤,此為上吉,不必服藥。

  發熱三日或四五日,熱稍退,乃于口鼻,腮頤,地閣,頸項之間,或四肢,先放數點,大小不一,淡紅潤色,痘與肉色紅白分明者吉。

  痘作二三次出,三日後手足手方纔出齊,出齊後,頭面胸背稀少,尖圓緊實,飲食二便如常者吉。如無他證,不宜妄行用藥。

  痘之初出,三五相連者必密,單見者必稀。

  痘瘡上身多,下身少者吉,反是者險。

  發熱至五六日,痘應出不出,以燈照之,只在皮膚中有紅點,但其色脈和平,別無逆證,忽然眩冒大汗出者,毒氣痘瘡一齊從汗而出者,此名冒痘,再無壅遏之患,乃吉兆也。一,痘瘡變化莫測,有等身無大熱,亦見報痘,但不灌膿結痂,或出而復沒者,此名試痘,不可誤作輕看。再過數日,忽然大熱,必然復出,宜審治之。

  發熱一日便出者凶。或一齊湧出,如蠶種密布者決死。

  大熱未退而見紅點數粒,先見于太陽,額角,髮際,天庭,或山根以上等處,此陽毒乘虛上侵陽位也,大非吉兆。再加目紅唇裂,痰鳴色紫,或白者尤甚,又或有三五粒聚於一塊者,此名銅錢痘,皆不吉之兆,急宜涼血解毒,以防其危。

  痘瘡初出紫色紅片者,名紫雲痘,四日死。

  痘瘡初出當頂紅者,六七日死。蓋痘欲淡紅如線,附於根下,不欲當頂紅也。

  痘已出一遍,又出一遍,心腹疼痛不止,口氣臭,色紫黑者決死。

  痘瘡皮薄,色白而光,根窠全無紅色,或根帶一點紅,三五日後乃如綠豆樣,此痘決不能成膿,只成一胞清水,擦破即死。

  色紅帶艷,皮肉盡紅者,必不成膿,癢?而死。  報痘之時,全不起頂,有如湯泡及燈草火燒者,十餘日後,必癢?而死。  報痘之時,有黑斑如痣狀,或肌肉有成塊黑者即死。

  報痘時,若口鼻及耳有紫紅色,或血出不止者決死。  報痘之時,應出不出,或起紅斑如蚊跡者,六日後必死。

  報痘之時,腰腹痛,或狂言煩躁,大渴,吐瀉,不食者,俱不治。

  報痘之後,痘已齊而身熱不退,反甚者死。  痘齊之後,毒已外達,則內當安靜,而反見煩躁悶亂,譫妄不止者,此邪氣盛極,神機無主也,必死。

  起發三朝辨吉凶十七自報痘三朝之後,不疾不徐,先出者先起,後出者後起,大小分明不相連串,尖圓堅實,紅活肥滿,面目漸腫,依期灌漿,飲食二便如常,而無他證者,此表裏無病,大吉之兆,不必服藥。  痘雖起發,而色見灰白,腫如鍚餅者,看其人臟氣何如,如能食便調,無他證者吉;若不能食,或吐利,或瘙癢者凶。

  痘起一分,則毒出一分,至五六日不盡起發,又色不紅活者,大無生理。

  起脹三日已足,痘皆滿頂紅紫者凶,面目腫甚者亦凶。  痘當起脹之時,遍身雖起而頭面全然不起,或痘不脹而肉脹,頭面皮肉紅腫如瓠瓜之狀,而痘反不起者決死。  起脹之時,遍身痘頂有眼如鍼孔,紫黑色者決死。

  痘色乾燥不潤,慘黑不明,或灰白漸至倒陷,或發紫泡者皆死。  起脹時,凡腰腹大痛,或腹脹不能飲食,或氣促神昏,或悶亂不寧,或泄瀉煩渴,或唇白痰鳴,或狂言妄語,啼哭呻吟,如見鬼神者皆死。

  起脹時,吐利不止,乳食不化,或二便下血者死。

  手足間見而復隱,起而復?,或通身隨脹隨沒,躁而發喘者死。  痘已起脹,內有六七粒細而成塊,於中有一大痘扁闊歪斜者凶。

  痘起紫色,刺出黑血如屋漏水者死。

  痘於起發時,瘡頭便戴白漿者,不分何處,并非佳兆,不特唇口然也。

  灌膿三朝辨吉凶十八痘自起發之後,小者漸大,平者漸高,陷者漸起,外帶微紅,內涵清漿,以至灌膿之時,卻要個個成膿,根腳紅活,其形圓滿光澤,此時毒化成漿,由綠色而漸變蒼蠟,以手按之,其皮堅硬,膿漿厚濁,約束完固,無少破損,飲食二便如常,此上吉候也,不必服藥。

  痘密者,自起至漿,漸至壯大,未有不相串者,雖相連屬,只要根腳分明,陷者盡起,無處不透,則毒從漿化,膿成而毒自解,無伏留者矣,此亦吉候。  痘之初出,或頂平,或中心陷下,或白色,只要其人能食,二便如常,治無乖謬,以及灌膿之時,陷者微起,平者微尖,淡白者紅活,窠中血水盡化為膿,但得如此,毒已解矣。又表無痛癢之證,裏無吐瀉之證,是表裏俱無病也,如此者,坐待收靨,不可妄投湯劑。

  灌膿時,紅紫黑色,外剝聲啞者死。

  灌時純是清水,皮薄而白如水泡者,三四日必抓破而死。

  膿不能灌而乾枯焦黑,或全無血水,?陷者即死。

  頭面腫大,瘡盡搔破,臭不可近而足冷者決死。

  灌膿之時,吐利不止,或二便下血,乳食不化,痘爛無膿者決死。

  灌膿之時,二便不通,腹脹,肉黑發斑,譫妄氣喘,或寒戰咬牙者決死。

  回漿之時,漸當蒼黑收斂,而反光嫩不斂者,此氣血兩虛,漿不能乾,必發癢,搔破而死。

  膿漿未成,忽然乾收,或青紫焦黑者死。

  忽然作癢,正面抓破,皮脫肉乾者死。

  諸痘有漿而天庭不起,或額上如沸湯澆破,臭連兩頰,水去而乾,似靨非靨者死。

  結靨三朝辨吉凶十九痘至十日之外,血化毒解,膿必漸干,如蒼蠟色,或如葡萄色,從口鼻兩旁面部數起,以至胸腹而下,然後額上與腳背一齊結靨而落,別無內證,飲食二便如常,或從手足心,手指尖或陰上先收者,俱吉候也。

  痘既蒼蠟收靨而身有微熱者,乃燒瘢之證,但飲食如常,俱不必治。

  痘當靨時,遍身臭爛,目無神氣者決死。  當靨之時,遍身發癢,搔破無膿,皮捲如豆殼而乾者死。

  當靨之時,無膿而氣急聲啞,或手足顫掉,或寒戰咬牙,或腹脹痰響,或足冷過膝,或小便少而大便頻者,皆死。

  當靨時,兩臉乾硬,按之如石者死。

  痘至收靨,飲食不進,口中常如食物動而不止者決死。

  面部胸腹未靨而腳先靨者危,陰勝陽也。

  遍身俱靨,內遺數粒獨不靨者,尚能殺人,如蛇之退皮,中有一節被傷,不能全退者終死。其有靨至項下或至胸住定,而服藥不效者亦死。  痘瘡未該靨而卒然焦紫者死。  痘當靨時,遍身未見膿成,而口唇上下痘先黃熟者,毒氣內攻於脾也,凶。

  痘瘡有膿結靨者則為吉證,若無膿收靨,則立其危。  痘未收靨,而口唇腐爛及口白到舌者危。

  收靨時,前后有紅紫泡者不治。

  落痂後辨吉凶二十痘瘡收後,其痂先後自脫,痂厚落遲,離肉不粘者吉。  自食痘痂者,雖有他證不死。  痘痂雖落,而痘瘢雪白,略無血色者,氣血脫盡也,若不急培元氣,則過後必死。

  痂落後,每發驚而神無所依者,心氣絕也,危。

  痂落後,手足顫掉,咬牙噤口,目閉腹脹,足冷過膝者不治。

  原痘乾燥,膿少不灌,雖結靨落痂而疤白者,或有餘熱不退者,雖過一月亦要死。

  痘瘡上論列方二十一真人解毒湯痘五二。

  景岳全書-景岳全書卷四十三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