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录一:序谭金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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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益智录    

作者: 《益智录》解鉴 | 来源: 汉典古籍 | 查看: 0次 | 打开书架 | 选字释义

附录一:序谭金诏

  昔昌黎氏曰:“物不得其平则鸣。”至哉言乎!自六经四子外,凡有著作,有能外于此者乎?《左氏》、《国语》、《吕氏春秋》,迁之《记》、固之《书》,老、庄之玄奥,屈、宋之哀怨,他如曹、刘、潘、陆、颜、谢、李、杜之诗,莫不挹精华于典籍,抒愤懑于胸臆。礑扌离词力托和平,而揆其所由,实激昂感慨,有不能已于中者。至于稗官,上溯《齐谐》,下迨《聊斋》,皆一脉也。吾堂伯母解氏侄子镜者,有高世之才,无偶世之遇,年逾知命,而竟一芹莫采。彼仓之位置,将欲假之以鸣乎?假之以鸣,故亟使之不得其平。然遇虽不平,而发之于文,必使理得其平,以视夫徒矜笔妙、无关正义者,有迥殊焉。此其力扶名教,足以资人考镜、启人聪明者多矣。书名《益智》,其智固洞悉百家,而羽翼经传,不徒自炫才藻已也。天下智者见之,谓之智,殆即是录之定评欤?是为序。  咸丰六年重阳日,愚表弟笠民谭金诏谨识于都门济南馆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