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六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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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老子道德经校释    

作者: 《老子道德经校释》老子 | 来源: 汉典古籍 | 查看: 0次 | 打开书架 | 选字释义

第六十六章

  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,以其善下之,故能为百谷王。  严可均曰:“百谷王”,各本“王”下有“者”字。“以其善下之”,河上无“其”字。

  谦之案:治要引无“者”字,御览地部引有。又傅、赵本“之”下有“也”字,御览地部、皇王部引同。唯地部引无“之”字,高翿本同。柰卷作“以其善下之故”。

  丁仲佑曰:“水注溪曰谷”,见公羊僖三年传“无障谷”注,及尔雅释水李注,楚辞招魂“川谷径复”注。  谦之案:“王”,往也。“百谷王”,谓为百川之所归往,故能为百谷长也。

  是以圣人欲上人,必以言下之;欲先人,必以身后之。

  严可均曰:王弼无“圣人”,河上、王弼作“上民”。“必以言下之”,御注作“以其言”。罗振玉曰:景龙、御注、景福、敦煌庚、辛、壬诸本均有“圣人”二字。“上民”,景龙、御注、敦煌庚、辛诸本“民”均作“人”。“必以”,御注本、敦煌辛本均作“以其”。下同。  谦之案:遂州、磻溪、楼正、顾、彭、傅、范、赵、高、柰卷均有“圣人”二字,道藏王本亦有。严遵有“圣人其”三字。又“必以”,杭州、高翿、磻溪、顾、彭、赵并作“以其”,傅、范作“必以其”。严本无二“必”字,二“欲”上均有“其”字,“人”并作“民”。御览皇王部引同此石,惟二“人”下均有“也”字。金人铭曰:“君子知天下之不可上也,故下之;知众人之不可先也,故后之。”淮南说山训曰:“江海所以能长百谷者,能下之也;夫唯能下,是以能上之。”语意同此。

  是以圣人处上而人不重,处前而人不害,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。

  魏稼孙曰:御注无“圣人”二字。“乐推而不厌”,此句“厌”字及后“无厌其所生,夫唯不厌”,御注作“○”。前“厌饮食,是以不厌”,御注作“猒”。毕沅曰:河上公作“处民上而不重,处民前而不害”。王弼作“处上而民不重,处前而民不害”。明皇同弼,“民”作“人”。

  罗振玉曰:敦煌辛本无“圣人”二字。

  谦之案:景福、河上、顾、彭、高、赵、傅、范均有“圣人”二字,遂州、磻溪、楼正本无。文子道德篇引作“居上而民不重,居前而众不害,天下乐推而不厌。”严遵本作“故在上而民不重,居民之前而民不害,天下乐推而上之而不知厌”。傅奕本作“是以圣人处之上而民弗重,处之前而民不害也,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”。范本同,惟下“不”作“弗”,无“也”字。

  高亨曰:民戴其君,若有重负,以为大累,即此文所谓重。故重犹累也。而民不重,言民不以为累也。诗无将大车“无思百忧,只自重兮”,郑笺:“重犹累也。”汉书荆燕吴王传“事发相重”,颜注:“重犹累也。”此重有累义之证。淮南子原道篇:“处上而民弗重,居前而民弗害。”主术训:“百姓载之,上弗重也;错之,前弗害也。”盖皆本于老子。

  以其不争,故天下莫与之争。

  罗振玉曰:敦煌庚本“争”下有“也”字,辛本“不”作“无”,壬本作“非以其不争”。谦之案:王本、河上本作“莫能与之争”,傅本首句上有“不”字,范本“以其不”作“不以其”,严本作“非以”。又强本成疏及荣注引经文,与敦煌辛本同。

  「音韵」此章江氏韵读无韵。高本汉:下、后韵。陈柱增二“争”字韵。

  右景龙碑本七十七字,敦煌本七十六字,河上本七十八字,王本七十六字,傅本八十五字,范本八十二字。河上本题“后己第六十六”,王本题“六十六章”,范本题“江海为百谷王章第六十六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