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五 某公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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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益智录    

作者: 《益智录》解鉴 | 来源: 汉典古籍 | 查看: 0次 | 打开书架 | 选字释义

卷之五 某公子

  二邑巨家,结儿女之亲,余仅闻女家世籍齐邑。嗣女双目失明,女父以女不堪嫔富室,敬烦原媒退婚。男父曰:“婚既结而复退,世间岂有是理!然娶媳双失目,亦非细故。”言已,俯首踌躇。媒曰:“此系女家情愿,非君父子二三其德。”公曰:“虽然,事关伦常,不宜轻诺。”言际,有五尺之童在侧,即女之婿也,忽插言曰:“媳妇失目则议退婚,设吾失目,岳家断不敢生退婚之心。”公曰:“汝不嫌乎?”曰:“命也,何嫌之有?”男父笑谓媒曰:“勿议此,童子欲之,天缘定矣。”嗣瞽女及笄,于归时,女父市美女为婢陪送之,而婿惟笃夫妇之义,婢妾则备员而已。后五子登科,悉瞽夫人所生,婢妾无出焉。

  虚白道人曰:凡人至十馀岁时,已知女之妍媸,慕少艾者比比也。某婿之言,固人所不能言,亦人所不欲言也。人不能者而能之,其能奇;人不欲者而欲之,其欲尤奇。五子登科,固缘祖功宗德,然生五子之夫人,其福命亦不同寻常也。庭前五桂,媲美燕山,谓非不嫌瞽妇之所致哉?

  即不嫌瞽妇一节推之,生平之盛德可想。作善降祥,事虽异,而理则常也。马竹吾  此亦笃夫妇伦之报也。黄琴轩

  五尺之童有此卓识,伟哉!何子英

  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,大贤以下所难。某公子之言,只是恕字勘得透耳?行文亦复简洁。杨子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