匡 君 中 匡 第 十 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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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管子    

作者: 《管子》管仲 | 来源: 汉典古籍 | 查看: 0次 | 打开书架 | 选字释义

匡 君 中 匡 第 十 九

  管仲會國用,三分二在賓客。其一在國,管仲懼而復之。公曰:

  「吾子猶如是乎。四鄰賓客,入者說,出者譽,光名滿天下。入者不說,出者不譽,污名滿天下,壤可以為粟,木可以為貨,粟盡則有生,貨散則有聚,君人者,名之為貴,財安可有。管仲曰:「此君之明也」。公曰:「民辦軍事矣,則可乎?」對曰:「不可,甲兵未足也。請薄刑罰以厚甲兵。」於是死罪不殺,刑罪不罰,使以甲兵贖。死罪以犀甲一戟,刑罰以脅盾一戟。過罰以金軍。無所計而訟者。成以束矢。公曰:「甲兵既足矣,吾欲誅大國之不道者可乎?」對曰:「愛四封之內,而後可以惡竟外之不善者,安卿大夫之家,而後可以危救敵之國。賜小國地,而後可以誅大國之不道者。舉賢良而後可以廢慢法鄙賤之民,是故先王必有置也,而後必有廢也。必有利也,而後必有害也。」桓公曰:「昔三王者,既弒其君,今言仁義,必以三王為法度,不識其故何也?」對曰:「昔者禹平治天下,及桀而亂之。

  湯放桀,以定禹功也。湯平治天下,及紂而亂之,武王伐紂,以定湯功也。且善之伐不善也,自古至今,未有改之。君何疑焉?」公又問曰:「古之亡國,其何失?」對曰:「計得地與寶而不計失諸侯,計得財委而不計失百姓;計見親而不計見棄;三者之屬,一足以削,遍而有者亡矣。古之隳國家隕社稷者,非故且為之也。必少有樂焉。不知其陷於惡也。」桓公謂管仲曰:請致仲父,公與管仲父而將飲之。掘新井而柴焉,十日齋戒,召管仲。管仲至,公執爵,夫人執尊,觴三行,管仲趨出。公怒曰:「寡人齋戒十日而飲仲父,寡人自以為修矣,仲父不告寡人而出,其故何也?」鮑叔隰朋趨而出。及管仲於途。曰:「公怒。」管仲反,入,倍屏而立,公不與言。少進中庭,公不與言。少進傅堂,公曰:「寡人齋戒十日而飲仲父,自以為脫於罪矣,仲父不告寡人而出,未知其故也?」對曰:「臣聞之,沈於樂者洽於憂,厚於味者薄於行慢於朝者緩於政,害於國家者危於社稷,臣是以敢出也。」公遽下堂曰:「寡人非敢自為修也,仲父年長。雖寡人亦衰矣,吾願一朝安仲父也。」對曰:「臣聞壯者無怠,老者無偷,順天之道,必以善終者也;三王失之也,非一朝之萃君奈何其偷乎?」管仲走出,君以賓客之禮再拜送之。明日,管仲朝,公曰:「寡人願聞國君之信。對曰:「民愛之,鄰國親之,天下信之,此國君之信。」公曰:「善,請問信安始而可?」對曰:「始於為身,中於為國,成於為天下。」公曰:「請問為身?」對曰:「道血氣以求長年長心長德,此為身也。」公曰:「請問為國?」對曰:「遠舉賢人,慈愛百姓,外存亡國,繼絕世,起諸孤,薄稅斂,輕刑罰,此為國之大禮也。」法行而不苛,刑廉而不赦,有司寬而不凌,菀瘺困滯皆法度不亡,往行不來而民游世矣,此為天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