告给引照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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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律条公案    

作者: 《律条公案》陈玉秀 | 来源: 汉典古籍 | 查看: 0次 | 打开书架 | 选字释义

告给引照身

给引便照事。伏睹设关将以御暴,文引不给讥察。难凭身带贰本,前往某地生理。旅途往返,不无关津盘诘,告乞文引,以便照验。庶使奸细不致混淆,商路程限免为留难。上告。

批曰:秦关燕壁,路阻且长。倘非囗生,未有不苦于盘诘者。今某贸易江湖,非区区守故园而老者,合给与执照,庶身有照验,关无留难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