衔玉而生之宝玉者,为其祖母史太君、母王夫人所钟爱。乃父贾政,纵加严饬,而重慈之庇护犹甚焉。政长子珠早夭,妻李氏宫裁,生遗腹之子兰。政妾赵氏所出之少子环,愚而不肖者也。故政之所望于宝玉者非浅也。
政之胞兄赦,同祖之侄珍。赦袭荣国公爵,珍承宁国公职,而政供职于工部。
赦子琏之妻,即政妻王夫人之犹女熙凤也。政托为之理家,自是政遂不问家务矣。凤姐善事贾母、王夫人,又因李氏孀居,宝玉幼懦,以致成其自专矣。
宝玉自幼惑于淫欲,甚恋贾母所赐之美婢袭人、晴雯辈。晴雯虽守,而袭人导之于不洁者久矣。凤姐预窥此机,借嘲谑以合其意。自谋纵宝玉于声色,荣府之权可不失所操。惟贾母、王夫人不之知耳。 贾母之女敏,嫁盐科林如海。敏死遗女黛玉,黛玉者绝代之佳人也。贾母迎至家爱惜异常,遂共宝玉同置己侧。初则两小无猜,久而形影不离,沆瀣与通焉。然终能持之以礼,真可矜也。
黛玉聪慧颖悟,凤姐窃畏之,自度倘或结缡于宝玉,必将中主其家。无何,王夫人之姊薛姨携女宝钗来,貌美不伦,为人宽柔,又尚礼让,且系王夫人姊女,风姐窃喜,即用以笼宝玉以逐黛玉之计,每称于贾母、王夫人前,二人益误之。惟宝玉之心不与易也。
继而林如海亡,黛玉忧恨过甚,遂成不治之症。又因贾母皆善视其侄孙女湘云,政之庶女探春,政兄赦女迎春,政从兄敬女惜春及李氏、宝钗等,宝玉益忧之。
政长女元春为贵妃,亦因深爱宝玉,乘其归省,欲为其弟择妇,客黛玉之慧美,心甚悦之。然闻人言其疾,遂属意宝钗而赐楠珠,由是黛玉之病益笃矣。 宝玉因不得意,遂同侍婢优伶等游,政闻而大怒,必欲置诸死地也者,幸得贾母救免。适袭人谗晴雯于王夫人,又自貌若晴雯之五儿涉及黛玉。王夫人怒,立逐晴雯。晴雯死后,其厌黛玉之心益重矣。
未几,元妃薨逝,荣府中衰。凤姐尤张势贪婪,通外官,放利银,肆行威福,而阴嫉黛玉之心更甚于往日矣。黛玉本自恨无家,又因凤姐等胁迫不休,遂决意自戕,惟期速死,及其病势转剧,而宝玉亦病焉。
凤姐又见宝钗素喜带金锁,便造言与宝玉有金玉良缘,拟为之婚嫁,而难宝玉之不可也。故设诈娶黛玉以哄宝玉之计,贾母、贾政、王夫人悉听之。当此之时也,黛玉将终,竟又欲用其侍女紫鹃傧扶宝钗,设迷局以哄宝玉。然因紫鹃泣守黛玉不舍,遂以小婢雪雁易之。雪雁甫去,黛玉已呕血毙命矣。
宝玉于疯癫之中,毕其婚礼,及醒方往抚棺尽哀。当黛玉之终也,仅李宫裁、紫鹃二人相守。由是紫鹃心灰意冷,旋从惜春入大观园栊翠庵修行矣。
迄贾政自粮道之任被参而归工部,时因贾赦、贾珍等皆乏令行,又因凤姐横残愈炽,突由御史台奏章弹劾,锦衣卫立行抄检,致宁、荣二府瞬息涂地矣。
由是物议尘上,凤姐上下无颜,及贾母谢世,更失其恃,羞赧之余,寻亦死矣。后虽赖乃祖之勋劳,复其世职,赐返家产,然已残破,以至治葬犹感困窘也。
贾母素昔奉佛,因置尼姑妙玉于园中。教宝玉寄命张道士。僧道之属遂得与宝玉往来,谈禅论道非一日也。致使宝玉心中滋生他念,然虽欲几番隐遁,皆被宝钗、袭人等羁留之。后贾政扶柩南渡,宝玉、贾兰入秋闱,场后遂从僧道潜亡矣。不知者或谓僧道之骗惑使然,然由达人观之,实因黛玉故也。
榜既放,知宝玉、贾兰二人皆中,然王夫人、宝钗等皆深悔之。
此乃《红楼梦》之终始要略,看官有鉴于此,可知《一层楼》之寓意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