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音释是书,志在广为流传,凡句义字义,稍涉疑难处,不惮详明,庶使粗通文理者阅之,了如指掌。 一集中引用各典,除非详录本末,不能分明者,仅注某书某句,若系成句,仅注句出某书,以归简易。
一集中引用之典,有一时无从详其出处者,句下加出处未详数字,复照管见所及,妄释数语;如实难强解者,故阙之,以待博雅君子。
一集中引用之典,前篇已经详注者,后篇则书注详某某篇。 一凡字有须音解者,必逐篇音解。不敢因前篇已经音解,而入后从略,庶使随手翻阅即能成诵,至第篇中有一字而叠见者,音解亦不重复。
一考前贤音释诸书难字,皆本唐韵集韵,正韵韵会等所音何字,不敢擅以同声之字相易,但如嗫嚅之嗫日涉切,今仍依集韵以字音之,梦魇之魇幺琰切,今仍依韵会以字音之,终不免读者佶屈声牙之苦,凡似此者,兹概代以习见字,庶合音释是书本意。
一凡难字,或系平声,而平声中,实无习见,字可音者,则于上去入中,择一相近之音习见字,照叶韵法音之。虽会计场中非皆能辨四声,即令以上叶平者,而仍读上声,以入叶去者,而仍读入声觉音犹相似,亦不致有千里之差,似较胜于以难字音难字也。 一注中所录书名,及各典原本,并原本注其中难字,只得从略,概不音释,所缀浅解,亦必力避难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