驿铺
城中
西路
南路
北西 取建宁后路
北 取温州路

驿铺
  驿铺,古亭邮也。
  州,南出莆田,北抵永嘉,西达延平。车旌之所宿会,文檄之所往来,求其安便迅驶,而无阻绝沉滞之忧。故更易废置,迄今始定。
  由南以往,凡五驿、十铺。旧由方山渡。宣和六年,乃出西峡。
  由北以往,经十一驿。绍兴元年,以建寇故,道路梗绝,亦尝命置铺。
  由西以往,驿四、铺十三。崇宁初,以岭峻狭,废西门路,从北门铺,历雪峰,直抵富沙;又从古田谷口,剌出南剑。五年,复西门路。西路,旧无车道抵中国。缘江乘舟,奡荡而溯,凡四百六十二里,始接邮道。唐元和中,岁歉,宪宗纳李播言,发使赈济。观察使陆庶为州二年,而江吏籍沦溺者百数。乃铲峰湮谷,停舟续流,跨木引绳,抵延平、富沙,以通京师。有洪文馆秘书李叔夏为《记》,盖谓此路也。其古田路,亦自开元二十八年,洞豪刘彊等纳土,始渐有之。
  今冠盖旁午,负戴四达,三方驿馆,听所投足。独传致期会,取西南二十三所,设立铺兵。国初,犹役递,未曾迭命诸卒。(底本作“未寻迭命诸卒”,库本作“未曾迭命诸卒”,崇抄作“木寻迭命诸卒”。揣文意,据库本改。)已,乃许就置营房,然犹未立额。元丰六年,郑居简始添定人数,仍创急递。居简时催刷本路军器,奏:“福、建递铺,未曾兴置急脚兵士,文字违滞。乞每铺以十五人为额,内二名充急脚。”转运司申:“本路除偏僻递铺四十三所不消添置外,有一百六十二所,乞添急递一名。”兵部看详:“各添急递二名”。元祐元年,减罢急脚兵士,改作马铺。剩数拨填厢军。崇宁二年十二月,复依《元丰法》施行。崇宁三年,以行北门十四铺,各增厢军二人。罢横山,惟二十二铺。北铺率三,南铺五,置将校一名。初,给印历,考其稽慢者。时有旨:“近来递铺稽留盗匿,缓急报应,有失事机。”本路下州,遣司户窦参祖相度。寻施行。五年,行西门,复横山,罢土塸。大观元年,土塸复置,自横山至营顶十四铺。复塘急递二人。(底本、库本及崇抄皆作“复塘急递二人”,疑“塘”为“增”字之误。)门,许置曹司。政和元年更议存减。时有旨,以大观添置兵马未便,再行相度。州委签判杜思、巡铺曹晐措置存减。除横山急递不减,余悉损其半。军兴之后,警报益急,增额浸多,以至于今。旧有铺马,(崇抄作“驿马”。)至和二年,章柬之奏罢。柬之时知漳州,以山径险僻,递送转见迟回,乞抽收官马,差急脚兵士。时本州有马四十五匹,并罢。嘉祐二年,薛纶请复之。纶时知建州,奏:“急脚兵士,止传送递角。使命经过州县,临时借马于人户,不无骚扰。乞每铺量置马两匹。”复罢急脚。隆兴三年,乃尽罢。其详具见于后云。

城中
 使星馆 海晏门内街北。旧为“使星驿”。州差衙前支官员驿料。(底本作“州差衙前官员驿料”,库本作“州著衙前主官员驿料”,多一“主”字,可读。崇抄作“州差衙前支官员驿料”,似更明白,据改。)绍兴中火,因为宅子店,俄复为馆。闽、侯官典押更主之。今批给驿券,犹以“驿”名。
   迎仙馆 南禅寺东。景祐中,范都官亢所造,“治平图”有之。其后为转运行衙。
   崇轺驿 南门内西,旧置。翁承赞册闽王,馆于登庸门内。是时已有驿。“治平图”为路分厅。元丰中,为东南第十将公廨。
   如归馆 威武军门外西。“治平图”修造务:自迎仙馆废,始为如归馆。后尝为醋库,今司户厅。
   皇华馆 还珠门外,旧春风楼地。淳熙十四年,安抚贾逵创建。(底本作“贾□”,缺一字,库本、崇抄皆作“贾选”。查本志“秩官”,淳熙十三年知州,各本皆作“贾逵”,据改。按:皇华馆建于梁克家去职之后五年,此条当是后人所补。)侯官县丞欧阳光祖为《记》。

西路
 迎恩馆 旧迎仙门内,北有送客亭。淳熙元年,史丞相浩始置馆于门外之南,为迓御香及恩赐之所。
  西门铺 国初置。东取州城半里,西取土塸十八里。旧本州及南路递角,并从西门至剑、建,及官员驿料经水口嵩溪驿支给,久以为便。崇宁元年,因本州申请:以古田不当驿路;及西门一去水口,中间有号倒羊、猪猔岭、和尚盂一带路,不通轿乘;及小若、安仁两溪,置渡子三人,古田置解子三人,岁支雇钱七十八贯;以为费多,乃废西门路。遂从北门铺、雪峰路以去,不由南剑,直抵建州。又从古田县西南,刺从谷口出南剑。五年,复以北门路支费不赀,仍旧行西门、葛崎、陈湖等,至芋洋十一铺,(底本作“芊洋”,库本为“芉洋”,崇抄作“芋洋”。参对下文有“芋洋铺”,此去恰十一铺,据崇抄改。)通接营顶,至南剑。元丰中,马递四人,步递六人,急递二人。大观元年添马递三人,步递三人,急递二人,曹司一人。政和元年,减急递一名,后额管二十四人。今供申一人,节级二人,铺兵三十人。
  土塸铺 西取葛崎铺十八里。崇宁五年罢,大观元年复置。元丰中,添定马递三人,步递四人,急递二人。大观元年,添急递二人,递马一匹。政和元年,减急递一人,留递马并元额共二匹。以监司巡历,将官巡教,不可阙也。今额管十四人,供申一,节级一,铺兵十二。
   葛崎驿 怀安县北。旧在芋源村置驿,取州六十里。后移此,于使星虽近,亦作一程驿券批支。元祐八年,转运司以使星至大濑七十里。大濑至小若七十里,遂罢葛崎驿,不批支。按程,大濑至小若五十五里,使星至大濑实九十里。(底本作“九千里”,崇抄、库本皆作“九十里”,据改。)
  葛崎铺 西取陈湖二十里。
  陈湖铺 西取丰田二十里。大目渡 熙宁九年置,投充不支钱。
  丰田铺 西取大濑二十里。
   已上三铺,元丰六年,并定马递三人,步递四人,急递二人。大观元年,并添急递二人,递马一匹。惟葛崎,崇宁三年行北门路,添厢军二人。政和元年,并减急递一人,罢添马。今并额管十四人,供申一,节级一,铺兵十二。
   大濑驿 侯官保安里。距城九十里,临江。下水口值风,多暂憩于此。
  大濑铺 西取汤背三十里。
  汤背铺 西取小若二十五里。安仁渡 熙宁八年置。
   小若驿 闽清县东北五里。祥符二年重建。
  小若铺 西取嵩滩二十五里。渡 熙宁八年置。绍兴中,以安仁、小若二渡归汤背。
  嵩滩铺 北取常濑二十五里。
  常濑铺 西取朱坑十五里。
   已上五铺人数更改及递马存减,并与丰田同。(底本作“丰田司”,库本同,据崇抄改。)
   嵩溪驿 (底本、库本及崇抄皆题名为“高溪驿”,下注文则作“嵩溪驿”,前“西门铺”注文亦“嵩”字,不应两名歧异,因统一为“嵩”字。)古田县南九十里水口镇。已上三驿,熙宁六年并省併后,独嵩溪驿批支。
  朱坑铺 西取芋洋三十里。
  芋洋铺 西取使华亭二十里,又十里至营顶。
   使华亭 地名黄日。宣和六年,创为星轺食息之地。(底本作“地名黄日”,库本同,崇抄作“黄田”。文末:底本作“食息之也”,库本作“食息之所”,据崇抄改。)
  营顶铺 西取南剑界首五里,又八里至武步,去金沙六十里。金沙至南剑五十里。
    已上三铺,惟营顶崇宁三年行北门路,增厢军二人。其元丰、大观人数及今额,并同前五铺。南路
  横山铺 州南九里,取江南铺十五里,旧有马递兵士三人。元丰六年,独不置急脚。(底本于“急脚”以下错简达四页,正之。)大观元年,增步递三人,急递二人。政和元年,罢步递三人后,额管二十四人。今除供申、节级外,铺兵二十五人。
   临津馆 唐名南台。梁开平中,(底本作“梁闽平”,库本作“梁开平”,据改。)翁承赞册王审知为闽王,有《南台路书事诗》。今馆,天圣五年章频作。馆之西南隅,榜“合沙亭”。是时,以谶“四方望沙合”。皇祐间,江东、西始有洲。元祐四年,洲犹中断而为二。林中散积又即馆之东南楹,望合沙之水开轩,(底本作“望合沙□水开轩”,库本作“望合沙临水开轩”,据崇抄补。)仍旧名亭。是岁,许公将为尚书右丞。
  浮桥 由郡直上南台,有江广三里,扬澜浩渺,涉者病之。元祐以来江沙颇合,港疏为二,中成楞严洲。八年癸酉七月,郡人王秘监祖道为守,相其南北,造舟为梁。北港五百尺,用舟二十,号合沙北桥;南港二千五百尺,用舟百。号南桥。衡舟,纵梁板其上,翼以扶栏,广丈有二尺,中穹为二门,以便行舟。左右维以大藤缆,以挽直桥路;于南、北、中岸植石柱十有八而系之,以备痴风涨水之患。縻金钱千万,一出于施者。明年,绍圣元年甲戌十月成。以其余钱三千九百缗分给负郭三县僧寺,以为本钱。俾岁取息,以待缺弊修造。十一月落成,自为文记之。寻又为屋以覆缆柱,架亭于其侧,以憩行者。中亭之北,又有泗洲堂一所,命僧守之,施熟水亭下,而守桥军房亦在焉。南亭之南,复即山为亭,以济川名之。创庵其西。有齐礼、九功、驯翚、嘉祥四里。产钱二贯二百八十八,苗米一十五石二斗七升。轮大院三十主之,以管干桥事,再岁一替。有水手二十一人隶焉,朝夕巡视,白所当修造者,以报逐寺。崇宁二年,公复守是邦,乃于桥南建天宁寺,以庵之田产并归之,命天宁主僧为三十院都管。是时,港已分为三矣。北港,舟十有六;中港,七十有三;南港,十有三。凡一百二只。僧寺产钱,初自五贯以上,令独任其一;不及,则合一二或三四院以为助。盖受船板本钱者,二百一十三所;而受置大藤缆本钱者,又其内三十所。公命籍本钱之目及其要束,(各本皆作“本钱之日”,“日”当是“目”字之误,正之。)一藏之郡案,一付之桥司,使相授受。其略曰:“桥船及板本钱三千三百九十贯。正桥,门船四只、板六间,四院主之,各受本钱六十贯。南港、南岸马头,船一只,板二间,一院管认,本钱亦如之。桥门第二,船四只,板四间,四院主之,各受本钱五十贯。北港、中港两岸,南港北岸马头,船五只,板五间,五院管认,本钱亦如之。其余,每船一只,板一间,各受本钱三十贯。自北而南,船以《千文》为号。(“千文”,即《千字文》。按字以次编为号。)后有废坏,永历息钱兴修,常取坚固。大藤缆本钱,五百一十贯。鼓山、雪峰、神光、西禅、芙蓉、法海、乾元、安国、寿山、开元、大中、精严、等觉、九峰、囷山、万岁、报恩、白鹿、天王、太平、贤沙、升山、灵峰、仁王、双峰、大沩、圣泉、衡山、兴福、广因,凡三十寺,各十七贯,岁出息一分,令桥庵经官置簿拘纳,分轮两院管。置缆一次及逢架之属悉交割,(底本作“及逢架之属”,崇抄同,库本作“及属架之蓬”,“逢”疑为“篷”字。)乃得替。凡桥门船,长四丈六尺,面一丈五尺,头各八尺;板二间,长各四丈四尺,阔一丈;直梁八,围各三尺六寸;轮木阔各一尺三寸,厚一尺;两头铁索各四,并四斤。其次,桥门第二船、三港马头船,长四丈四尺,面一丈一尺,头六尺。其余船,长三丈九尺,阔一丈,头五尺五寸。板,每间长二丈三尺,阔一丈;直梁七,围各二尺四寸;轮木阔一尺,厚八寸。铁索二,各四斤。勾栏,每扇各二,柱高二尺五寸,方五寸;上下压枋,阔五寸,厚三寸;短柱四,高一尺七寸,阔五寸,厚三寸。凡大藤缆,于船左右,常各存新旧二条,围各二尺五寸,五岁一易。不许以退缆旧藤间杂收使。如三港西岸马头,(底本及各本皆作“西岸马头”。江面只有南北岸,无东西岸,疑为“两岸马头”之讹。又底本自“马”字以后脱失一页,今以崇抄、库本互校补足,同者存之,异者注之。)时有流刷倾侧,或泥地淤长,可堪增筑。及桥亭、军房、屋宇、井篷缆:盖架等损弊,(崇抄作“井盖缆蓬架等”,库本作“井蓬缆盖架等”,“井”字疑为“并”字。)悉仰管干桥院划时修葺。其铁索常备六十具,以待去失急用,于守桥兵士名下勒填。余船板、碇石,有一不备,刷染更换;有一灭裂,以时巡察;报逐院增修。不得别有率敛。”其措置,纤悉尽,盖如此。寻复岁以三院轮入管干。其后,间以故获免受役者至十八院。先是,水手各认管船五只,月米一石,钱二千四百,从逐院向桥司输送,然后给之。后浸为弊,乃悉罢去;轮诸院行者代其役。给官舟与来往护视,遇夜则守桥。(崇抄作“巡桥”,库本作“守桥”。按:前句云“给官舟与来往护视”,即是巡桥,遇夜当以“守桥”为是,据改。)绍兴十一年都管主僧僧珵立《规式》庵中,课督群行者甚力,辍前所给水手钱米入长生局为度牒之本,(崇抄作“度牒本□”,缺一字,库本作“度牒之本”,据改。)以劝勉之。是时北港已为石墩桥道十五座矣,船惟中港七十四,南港十三。拘纳二分息钱,复散寄逐寺,收息愈广。其后,藤缆乃不以时治。二十三年,僧圆觉住天宁寺,募作铁缆,每节为钱三百,越一月遂办,(崇抄作“每节焉为钱三百不一月遂办”,今据库本改作“每节为钱三百越一月遂办”。)藤缆始废。二十四年,提点刑狱赵公令摄郡事,睹桥道浸坏。命闽县丞黄昭祖因旧制度,复一新之。会圆觉以事罢,估籍衣物金银等,钱一千二百八贯有奇,及桥司所桩置缆息钱二百三贯有奇。用旧例,复命以其钱分为九十二份半,均给诸寺。其桥门船及南港南岸马头船,凡三只,各给二份;桥门第二船及中港两岸、南港北岸马头船,凡五只,各给一份半;余各一份;增为本钱。申严旧式:凡尺寸,悉以官省尺为度;梁木,须劲直者;板,必厚一寸六分。募置水手,复仍旧役。惟船头抛碇藤缆务要紧实,各长一十五丈,不许水手打揽以旧缆添造。亦置籍二本:一藏郡案,一付桥司。明年梁山等十七院,复为石墩桥道。于是,庵中既无所拘纳,都管之职亦渐衰弛。向所输送水手钱米,遂从逐院自取之。(底本脱页至“自取”止,以上皆取崇抄、库本互校得之。)上下懈怠,莫有统属。桥事以是愈坏。今铁缆断裂仅存置庵舍,藤缆息钱枉增。诸寺船板之数,本钱虽散在三十寺,未有兴复者。石墩桥道,寻又增置。今为船者,六十二耳。中亭项赁浍户以匿税故,乾道中并拆其屋逐之。泗洲堂,淳熙元年,一夕尽。往时,管干桥僧既交替,(底本作“营干”,依上文例,当是“管干”,并据崇抄改。)以有劳率得院住持,近乃无闻。水手,昔属闽尉;后有尉适不振职,因属县丞云。
  江南铺 南取方北十五里。元丰六年,添定马递三人,步递三人,急递二人。大观元年,添递马二匹。政和议存减,独不罢。后额管十四人。今供申一,节级一,铺兵十二。
   西峡北驿 名济川北馆。宣和六年作。
  方北铺 南取方南,隔江折二十里。异时,驿路出方山渡,江面弥漫,无风二十里,有风七十里,沿两沙洲,随潮涉二时乃至。(底本作“二时乃□”,缺一字,据崇抄补。)既有倾覆之患,又有候次之劳。风潮弗律,候或一二日。甫登南岸,即陟方山岭,又有佛岭、白蒲岭、热隔岭,而后达太平驿。宣和六年,俞提刑向以西峡水面五里,私商往来之地。命本邑治道:由玉泉院、浦尾、鼓山,入新路;(底本作“由玉泉院□尾鼓楼入新路”,库本作“由玉泉院之尾鼓楼入新路”,崇抄作“由玉泉院浦尾鼓山入新路”,据以补改。)经弥陀庵、西方院,五里真隐,又五里峡江北岸亭渡,五里枕峰,十八里白鹿寺,逾岭十二里抵福清县界。行者便之。乃植木以庇行人。寻自枕峰前良步角、梁山院十里通麻溪桥,五里濑溪桥,过常思,五里通旧路。遂不登白鹿,履道尤坦。因名峡江二亭俱曰济川。有《记》合沙亭之右。于是,以方北铺移于西峡路石铺桥头,方南铺移于枕峰院前,大田铺移于大义驿下,接常思铺。绍兴六年申明,以为经久可行。九年,峡江路旁诸寺赂州吏,请遵故道。张丞相浚召驿兵质之。遂不复易。铺仍旧名。今于城门村渡,以避峡流之迅,且约里数也。(底本作“里数”,崇抄作“数里”。)
  方南铺 南取大田铺二十里。
   西峡南驿 宣和六年作。旧方山驿移此。
  大田铺 南取常思铺二十三里。
   大义临津驿 河口渡次。
  常思铺 福清。南取太平七里。
  岭 高一里,相承为“相思”。故王文公珪赠元公绛诗:“颁春莫向相思岭”。
   太平驿 福清县西四十里。熙宁六年,省并方山、太平、渔溪三驿不批支驿券。七年,犹雇衙前主持给马草。八年,除渔溪外,复罢。绍圣元年,转运、提刑司状:以方山至迎仙,只一百二十七里,輒作三程。乞减罢太平一驿,移渔溪驿于石堘马铺盖造。寻留渔溪驿为憩息亭馆。拆太平驿材料盖造于石堘。
  太平铺 南取假面十七里。
  假面铺 南取渔溪十八里。
   渔溪驿 有蔡密学襄《梅》诗。
  渔溪铺 南取蒜岭二十三里。
  蒜岭铺 南至莆田县界三里,至迎仙二十八里,至兴化军五十里。或曰山形如蒜,亦其间多蒜苗。由建、剑、汀、邵武至此,方见涨海烟波万顷。岭头有照海亭,宣和间有唐运使留题。隆兴初废。今送迎,时寓民家。
  已上八铺,元丰六年,并添马、步、急递共八人。今并额管十二人。常思现缺三人,假面二人,蒜岭一人,内供申、节级各一人。

北西 取建宁后路
  出州北门,由沙溪、别仕、新蓝、鸡菜、“距县百里,极嵲恶。觜于旁而啄衣,牙于中而啮足,蹲于前而梗步。”嘉祐三年,知怀安县樊纪易而夷之,自记云。雪峰,至古田县。一出西门,经石岊,至葛崎,与北门路通。
   鸣玉驿 古田县东。初,溪有洪濑滩。知县李堪以其非雅,改为“鸣玉”。遂以名桥,亦以名驿。前有“涵碧亭”,绍兴七年,移于县西北旧学基。
   通建驿 县北。
   镇安驿 县北,地名孤镇村。西至建宁府七十里。崇宁元年,废西门路,行北门。由土塸、葛崎、别仕、鸡菜、雪岭、杉仓、北望、青田、船岭、(底本作“◆〈舟谷〉岭”,库本同,据崇抄改。)中馆、龙爬、林换、营顶,凡十四铺,至建州。三年,以山岭危险,里数隔远,每铺各增厢军二人。五年,以改路后,雪峰一带,山岭既峻,道旁绝少人家,每铺几三十里,或七八十里,始至馆驿,实有未便。其水口下虽有倒羊、猪猔等岭,然官员并行水驿,独铺兵往来而已。况自行北门,六驿、十四铺添厢军二十八人,一岁请给衣、粮,约一千五百余贯、匹、石。比之西门添置渡子、古田添置解子费,绝不等。今将六驿、十四铺及古田县西南剌从谷口出至南剑一驿、二铺,并行废罢。仍旧行西门路。

北 取温州路
  出井楼门,经四明亭、盘石,陟北岭,一路出井楼门,经安国寺、透马溪,抵北岭下。岭高一千八百步,十五里属连江界。顽石根互,沿崖而跻。嘉祐三年,知怀安县樊纪“僦工致治。乃奠高为夷,正曲为直,凹者培,陷者续。(底本作“回者培,陷者续”,库本作“陷者培,回者续”,据崇抄改。)迄今利之。”主簿王知微《记》。“又治路,自北门入岩溪,抵青山,又培土筑趋府道。积德、承平、移风三乡地庳泞,(底本作“庳宁”,据崇抄改。)悉砌石以便民。至溪涧或江浦之阻,梁石以渡者五十一。木为桥十有六。皆利民之著者。”周希孟《记》。下汤岭。谚云:“汤岭兜,(底本作“阳岭兜”,据崇抄改。)北岭头。”志险也。
  温泉馆 距连江三十二里,旧名汤泉驿。淳熙元年重作,因改名。
  潘渡桥 东取连江二十三里。道罗源,即绝渡而北。异时溪涨,需渡者病之。绍兴十四年,知连江阮珪,始创桥焉。未几,水淙啮以坏。(各本皆作“水淙啮以坏”,“淙”字疑为“流”之误。)乾道三年,晁子开更新之。长六十五丈,累趾十九。(底本作“□趾十九”,缺一字,据崇抄补。)名惠政。
  陀驿(底本作“陀驿”,库本同,崇抄为“陀市驿”。) 北取罗源四明驿七十五里。
  四明驿 南取飞泉驿四十里。(各本皆作“南取飞泉驿”。按:此为北去之驿路,南取则逆行,疑为“北取”之误。)建炎三年置。淳熙三年重作。
  飞泉驿 有渡。熙宁七年置。过官井洋百八十里,达长溪盐田。元祐八年,移置焦门颊。绍兴三十年,以风海险恶,禁渡。驿今佃为民居。陆行出宁德县。
  白鹤岭岭头有白鹤亭,半有憩亭,泉眼清澈可饮,亭多留题。(底本作“清澈可处多留题”,库本同,据崇抄改。)下,即县也。
  宁川驿 宁德驿南。绍兴二十八年,以主簿廨置。(底本作“主簿□”,缺一字,库本作“主簿王”。崇抄作“主簿廨”,据改。)乾道八年重作。
  深浦渡 元丰三年置。渡头有康济亭。十里至双岩。
  双岩岭 五里至黄崎。
  黄崎镇滩头渡 元丰三年置。陆路径绝,经环坞村秦家山,路如马齿,旁无逆旅。行者多过渡至下杯。
  下杯驿 长溪县西出七十里。有渡,一潮至盐田,准陆二十五里。
  盐田驿 县西三十五里。有渡。元祐八年移于析棣置。
  温麻驿 县海晏门内。今废。
  倒流溪驿
  饭溪驿 县东五十里。有渡。
  白林驿 县东北百里,(崇抄于“白林”下无“驿”字;底本作“县东北首里”,据崇抄改作“县东北百里”。)去桐山五十里,今废。只憩天王院。
  牌岭。
  桐山驿 去泗洲驿二十五里,今废。只憩栖林院。
  骆驼岭、平阳,二十里,泗洲院。
  过分水岭。
    是路,国初置驿。自使星至陀驿、罗源县、下杯驿、白林驿、饭溪驿,支给驿券。熙宁六年,减并陀驿、盐田驿、白林驿、饭溪驿,併归所过州县批支。绍兴六年,本路陈运使国瑞请立马递铺,招置土兵承传文字。寻罢。渡
  州东南门,河口登舟。
  大义渡 乘退潮,东经古山尾,憩程水港候潮,西入峡门旁入港,即此渡。贞观中,别驾卫总持见其处商旅(底本作“西旅”,库本同,据崇抄改。)宾主有序,故名之。
  长乐航头渡 百二十里。
  洋门渡 百五里。
  白田渡 百十五里。
  洋下渡 百八里。皆退潮一。初,临水、洋门、洋下、白田四渡,皆贫民以私船装载,(底本作“私船□载”,缺一字,库本作“私船渡载”,据崇抄补。)志在逐利,(底本作“遂利”,库本同,据崇抄改。)安弊不修。中经鸡屿,风涛最险,多方难之,必厚获而后涉,桨无宿手,(底本作“必淳获而从涉奖无宿手”,不可解,崇抄作“必浮获而后涉桨无宿手”,暂据改。)惟取于所渡之人,操纵不调,以此易致漂溺。嘉祐中,长乐始置三渡于临水,创官船以渡之,募善水者为桨夫。渡者,人输钱七,籍给募之余,为船具及补败之资。后因循不举。元祐六年,知县丁掌乞奏举行。明年敕以白田距临水十五里,洋下相距八里,洋门相距五里,且同岸,又三渡水路皆避征者所由。遂罢之。止于临水造官船四。大船所载止百人,水手十五人;小者五十人,水手八人。渡者,人输钱五,均给之。(底本作“均给为”,崇抄同,“为”疑为“焉”字之误,据库本改。)绍兴元年,流寓民姜子清乞收江淮河港溪渡钱。遂令日收,岁终较额为殿最。令渡人输钱十一。(崇抄作“输钱三十”。)
  洞江、营前、洋屿、筹崎、浮崎、翁崎。皆一退潮。
  王峬渡 河口渡抵翁崎。由翁崎渡三十里乃至,入城亦然。
  出西门十五里渡桥 旧有之。岁久颓甚,霖潦艰涉。绍兴七年,汪义和知怀安。举一讲僧更造之。六十五间。(底本作“六批五间”,库本同,疑误,据崇抄改。)
  灵光桥 旁有灵光寺。至怀安县。
  石岊亭 县之右,建炎间置。亭东有石,异时,岁觉增长,后因火乃止。
  闽越亭 县前,闽越王游憩之地。旧有记,相传为雷震飞入水中。
  石岊渡 驿路,百六十里至水口;水路,经甘蔗衙、大小目、福院、小若、大若,亦百六十里,至水口渡;风,或跨二日。尝有监司诗云:“朝辞虎节门,暮宿牛头寺。江神也世情,一送三程路。”(此诗文句各本皆同。但疑“牛头寺”为“牛头渡”,方与末句“三程路”合辙。“江神也世情”疑为“也有情”之误。)
  又 西门十五里,洪塘、高崎渡 即石岊江东流分为二,自洪塘渡至水西高崎。
  江南 杨崎渡、大章渡 杨崎属怀安,大章属永福,相去三十里。由大章至永福县。
  越峰渡 永福县下。元丰元年造桥。
  重光渡
  五十口渡 皆县下。
  洪面渡 县南七十里。南取溪东渡七十里。熙宁十年置。渡阔十五丈,涨准十五里。
  溪东渡 县北百一十里。北去洑口东渚渡二十里。渡阔七丈,涨准三里。熙宁十年置。(底本作“熙宁十一年置”,误。检《宋史·神宗纪》,熙宁只有十年,即元年至十年,据改。)
  洑口埕 (缺十字)剑阔十丈(缺六至七字),绍兴二十六年罢。(“洑口埕”条注文,各本同虚缺,暂无从校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