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清代官修的记述明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。始纂于康熙十八年(1679),乾隆四年(1739)保和殿大学士张廷玉等在康熙时所撰《明史稿》的基础上撰成。从顺治二年(1645)开史馆起历时95年,是中国历史上纂修时间最长的一部官修史书。共332卷,包括本纪24卷、志75卷、表13卷、列传220卷,另有目录4卷。该书取材于《明实录》、《大明会典》、档册、邸报,以及文集、奏议、稗史、方志、传记等有关著述和材料,由于有著名史家万斯同等的整理和考订,该书体例严谨,叙事清晰,编排得当,文字简明,引述的资料,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。《明史》体例多有不同于前代正史或其他史书者。建文、景泰两朝均列为本纪,不同于《明实录》的附录形式;《历志》中的图表,简便易明,为过去所未有;《艺文志》只记述明代著述,不同于前代正史中的《艺文志》;在表的部分,较前代诸史增加了《七卿表》;另专门立有《阉党》、《流贼》、《土司》等列传,突出记述了明代的主要社会问题,为了解明代宦官、明代农民起义和明代民族关系,提供了比较集中、系统的材料。《明史》的记事有些过于简略,立传的人物也不够完备,且多回护之处。现通行的《明史》版本是乾隆四年的武英殿原刊本,1974年中华书局又据以校勘、标点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