墨子篇目考畢沅述,今重校補。

  漢書藝文志:

  墨子七十一篇。名翟,為宋大夫,在孔子後。  隋書經籍志:

  墨子十五卷、目一卷。宋大夫墨翟撰。

  庾仲容子鈔:見高似孫子略,畢本無,今補。  墨子十六卷。

  馬總意林:

  墨子十六卷案:墨子名翟,高誘曰魯人,一曰宋人,為宋大夫,善守禦,務儉嗇。所著書,漢志七十一篇,隋、唐志十五卷,目一卷,宋志十五卷,楊倞荀子注云三十五篇,宋潛溪曰二卷,親士至經說十三篇。明堂策檻刊本十五卷、七十一篇,與舊志合,闕節用下、節葬上中、明鬼上中、非樂中下、非儒上,共八篇。蓋楊據篇名摠計之,宋則未見全書也。明刻文多重複,似亦非古本,但次第正與此同。

  君子自難而易彼,「彼」字補,同下。眾人自易而難彼。親士篇。

  靈龜先灼,神蛇先暴。「先」原作「近」。

  君子雖有學,行為本焉。戰雖有陳,勇為本焉。喪雖有禮,哀為本焉。修身篇。

  墨子見染絲而嘆曰「染於蒼則蒼,染於黃則黃。非獨染絲然也,國亦有染。詒讓案:張海鵬本,「國」作「人固」二字。舜染許由,桀染干辛,「干」,舊作「予」。說苑作「干莘」。原有推哆,韓非子曰「桀有侯侈(一)。」紂染崇侯也。所染篇。

  (一)原作「哆」,據韓非子改。

  聖人為舟車,完固輕利,可以任重致遠。辭過篇。

  子自愛不愛父,欲虧父而自利;弟自愛不愛兄,欲虧兄而自利,非兼愛也。句非原文。盜愛其室不愛異室,故竊異室以利其室,亦非舊訛「能」。詒讓案:張本不訛。兼愛。兼愛上篇。  節葬之法:三領之衣原作「衣三領」。足以朽肉,節葬篇作「蔽形」。三寸之棺原作「棺三寸」。足以朽骸,深則通於泉。原作「堀穴深不通於泉,流不發洩則止。」節葬篇亦云「下無及泉,上無通臭」。節用中篇。

  諸侯不得恣己為政,有三公政之;政之之「政」,原作「正」,下同。三公不得恣己為政,有天子政之;天子不得恣己為政,有天舊有「下」字。政之。天志下篇。案此文兩見,皆作「有天政之」。  斷指以存脛,原作「●」。下云「利之中取大,害之中取小也。害之中取小,非取害也,取利也。」以免於身者利。原作「遇盜人,而斷指以免身,利也。」言雖受傷而身得免,即謂之利。大取篇

  君子如鐘,扣則鳴,不扣則不鳴。美原作「義」。女處不出,則爭求之;行而自衒,人莫之娶。公孟篇。

  墨子勸弟子學曰:「汝速學,君原作「吾」。當仕汝。」弟子學期年,就墨子責仕。二字補。責,求也。墨子曰:「汝聞魯人原作「語」。乎?有昆弟五人,父死,其長子嗜酒不肯預葬,其四弟曰:兄若送葬,我當為兄沽酒。此下與原文小異。葬訖,就四弟求酒。四弟曰:子葬父,豈獨吾父也?吾恐人笑,欺以酒耳!今不學,人自笑子,故勸子也。」遂不復求仕。

  墨子謂門人曰:「汝何不學?」對曰:「吾族無學者。」墨子曰:「不然。豈謂欲好美,而曰吾族無此,辭不欲耶?欲富貴,而曰吾族無此,辭不用耶?強自力矣!」

  甘瓜苦蔕,天下物無全美。二句原書闕,見埤雅引。下二條,亦原書所無。  古之學者得一善言,附於其身;今之學者得一善言,務以說人,言過而行不及。書鈔引新序「齊王問墨子曰:「古之學者為己,今之學者為人,何如?」對曰「古之學者」」云云說人,則為墨子之言甚明。  君子服美則益敬,小人服美則益驕。詒讓案:今本公輸篇後,兵法諸篇之前,闕第五十一篇,以上數條疑皆此篇佚文。

  案:史記:墨翟「或曰並孔子時,或曰在其後。」張衡謂當子思時,出仲尼後也。抱朴子、小司馬皆言在七十子後。史鄒陽書曰:「宋信子之計囚墨翟」,漢書「子」作「子冉」。意其生稍後孔子,而先於孟子者歟?竊謂儒與楊墨猶陰與陽,而墨較近理,故與楊同一塞路,同經孟子辭闢,而墨氏之書至今猶有傳者。甚至尸佼謂孔子貴公,墨子貴兼,其實則一。韓非子顯學篇孔墨並尊。史傳以墨附孟,范書言墨孟之徒。韓昌黎謂孔子必用墨子,墨子必用孔子,是豈特秦越同舟已哉!荀卿書雖不醇,其禮論篇譏墨子薄葬,反覆數百言,大旨謂以倍叛之心事親,棺槨三寸、衣衾三領,為刑餘罪人之喪,又謂刻死而附生,所見實出孔鮒詰墨子上,唐開元從祀孔庭,其以此歟?詒讓案:此條於墨子篇目及馬氏書均無涉,姑錄之,以存畢考之舊。

  唐書經籍志:

  墨子十五卷。墨翟撰。

  新唐書藝文志:

  墨子十五卷。墨翟。

  宋史藝文志:

  墨子十五卷。宋墨翟撰。

  崇文總目:畢本無,今補。  墨子十五卷。墨翟撰。

  鄭樵通志藝文略:

  墨子十五卷。宋大夫墨翟撰。墨翟與孔子同時。漢志注「在孔子後」。又三卷。樂臺注「唐志不載,當考」。

  馬端臨文獻通考經籍考:

  墨子十五卷。  王應麟玉海:  書目云「墨子十五卷,自親士至雜守為六十一篇。亡九篇。一本自親士至上同凡十三篇。」詒讓案:此即中興館閣書目,王氏所引,非全文。

  晁公武郡齋讀書志:

  墨子十五卷,宋墨翟撰,戰國時為宋大夫,著書七十一篇,以貴儉、兼愛、尊賢、右鬼、非命、尚衢本作「上」。同為說云。荀、孟皆非之,而韓愈獨謂辨生於末學,非二師之道本然也。

  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:

  墨子三卷,宋大夫墨翟撰,孟子所謂邪說詖行,與楊朱同科者也。韓吏部推尊孟子,而讀墨一章,乃謂孔、墨相為用,何哉?漢志七十一篇,館閣書目有十五卷六十一篇者,多訛脫不相聯屬。又二本止存十三篇者,當是此本也。方楊、墨之盛,獨一孟子訟言非之,諄諄焉惟恐不勝。今楊朱書不傳,列子僅存其餘,墨氏書傳於世者亦止於此。孟子越百世益光明,遂能上配孔氏,與論語並行。異端之學,安能抗吾道哉!  焦竑國史經籍考:

  墨子十五卷,又三卷。樂臺注。

  四庫全書總目:畢本無,今補。

  墨子十五卷。兩江總督採進本。舊本題宋墨翟撰。考漢書藝文志「墨子七十一篇」,注曰「名翟,宋大夫。」隋書經籍志亦曰宋大夫墨翟撰。然其書中多稱子墨子,則門人之言,非所自著。又諸書多稱墨子名翟,因樹屋書影則曰「墨子姓翟,母夢烏而生,因名之曰烏,以墨為道。今以姓為名,以墨為姓,是老子當姓老耶?」其說不著所出,未足為據也。詒讓案:周亮工說,本元伊世珍瑯嬛記。宋館閣書目稱墨子十五卷、六十一篇。此本篇數與漢志合,卷數與館閣書目合。惟七十一篇之中,僅佚節用下第二十二、節葬上第二十三、節葬中第二十四、明鬼上第二十九、明鬼中第三十、非樂中第三十三、非樂下第三十四、非儒上第三十八,凡八篇,尚存六十三篇,詒讓案:此未數失目十篇也,今本實存五十三篇。與館閣書目不合。陳振孫書錄解題又稱有一本止存十三篇者,今不可見,或後人以兩本相校互有存亡,增入二篇歟?抑傳寫者訛以六十三為六十一也?墨家者流,史罕著錄,蓋以孟子所闢,無人肯居其名。然佛氏之教,其清淨取諸老,其慈悲則取諸墨。韓愈送浮屠文暢序稱儒名墨行,墨名儒行,以佛為墨,蓋得其真,而讀墨子一篇乃稱墨必用孔,孔必用墨,開後人三教歸一之說,未為篤論。特在彼法之中,能自嗇其身,而時時利濟於物,亦有足以自立者,故其教得列於九流,而其書亦至今不泯耳。第五十二篇以下皆兵家言,其文古奧,或不可句讀,與全書為不類,疑因五十一篇言公輸般九攻,墨子九拒之事,其徒因採摭其術,附記其末。觀其稱弟子禽滑釐等三百人已持守圉之器在宋城上,是能傳其術之徵矣。

  錢曾讀書敏求記:詒讓案:畢本在焦竑國史經籍考前,今移此。

  墨子十五卷,潛溪諸子辨云「墨子三卷,戰國時宋大夫墨翟撰。上卷七篇號曰經,中卷、下卷六篇號曰論,共十三篇。考之漢志七十一篇,館閣書目則六十一篇,已亡節用、節葬、明鬼、非樂、非儒等九篇,今書則又亡多矣。」潛溪之言如此。予藏宏治己未舊抄本,卷篇之數恰與其言合;又藏會稽鈕氏世學樓本,共十五卷七十一篇,內亡節用等九篇,蓋所謂館閣書目本或即此歟?潛溪博覽典籍,其辨訂不肯聊且命筆,而止題為三卷,豈猶未見完本歟?抑此書兩行於世而未及是正歟?姑識此,以詢藏書家。

  詒讓案:墨子書七十一篇,即漢劉向校定本,箸於別錄,而劉歆七略、班固藝文志因之,舊本當亦有劉向進書奏錄,宋以後已不傳。史記孟子荀卿傳索隱「按別錄云:今按墨子書有文子,文子即子夏之弟子,問於墨子,如此,則墨子者在七十子之後也。」此即劉錄之佚文。攷文子,今書未見,它書載子夏弟子,亦無文子,唯史記儒林傳云「如田子方、段干木、吳起、禽滑釐之屬,皆受業於子夏之倫」,則疑文子當為禽子。又耕柱篇「子夏之徒問於子墨子曰:君子有鬥乎」,子政或兼據彼文也。又案:漢志兵技巧家注云「省,墨子重。」則七略墨子書,墨家與兵書蓋兩收。班志始省兵而專入墨,此亦足考劉、班箸錄之異同。謹附記之。劉略入兵技巧家者,蓋即備城門以下二十篇也。

  墨子佚文畢沅述,今重校補。

  樂者,聖王之所非也,而儒者為之,過也。見荀子,當是非樂篇文。詒讓案:見樂論篇,然似約舉非樂篇大意,畢以為佚文,未塙。

  孔子「子」字皆鮒所更,墨本用孔子諱。見景公,公曰:「先生素不見晏子乎?」對曰:「晏子事三君而得順焉,是有三心,所以不見也。」公告晏子,晏子曰:「三君皆欲其國安,是以嬰得順也。聞君子獨立不慚于影,今孔子伐樹削跡,不自以為辱,身窮陳、蔡,不自以為約。始吾望儒貴之,今則疑之。」景公祭路寢,聞哭聲,問梁丘據。對曰:「魯孔子之徒也。其母死,服喪三年,哭泣甚哀。」公曰:「豈不可哉?」晏子曰:「古者聖人非不能也,而不為者,知其無補於死者,而深害生事故也。」見孔叢詰墨篇。疑非儒上第三十八篇文。詒讓案:二條並見晏子春秋外篇,或墨子亦有是文。

  堂高三尺。索隱云「自此已下,韓子之文,故稱曰也。」詒讓案:後漢書趙典傳注,首有堯、舜二字,韓非子十過篇亦有此文,即索隱所據也。土階三等,茅茨不翦,采椽不刮,詒讓案:後漢書、文選魏都賦注作「斲」,又文選東京賦注,引作「刊」。食詒讓案:後漢書注作「飯」。土簋,啜土刑,詒讓案:後漢書注作「歠土鉶」。糲粱之食,詒讓案:後漢書注作「飯」藜藿之羹,夏日葛衣,冬日鹿裘,其送死,桐棺三寸,舉音不盡其哀。見史記太史公自序,又見文選注、後漢書注,文皆微異,今韓非子雖有之,然疑節用中、下篇文。詒讓案:此司馬談約引墨子語,似未必即節用中、下篇佚文。群書治要及藝文類聚十一、太平御覽八十,引帝王世紀云「墨子以為堯堂高三尺,土階三等,茅茨不翦,採椽不斲,夏服葛衣,冬服鹿裘。」論衡是應篇云「墨子稱堯、舜堂高三尺,儒家以為卑下。」以上諸書及後漢書注、文選注,疑並據史記,展轉援引,非唐本墨子書實有此文也。

  年踰十五,則聰明心詒讓案:畢本作「思」,今據史記五帝本紀集解校正。慮無不徇通矣。見裴駰史記集解,索隱「十五」作「五十」,「無不」作「不」,云「作十五非是」。詒讓案:索隱云「俗本作「十五」,非是。案謂年老踰五十不聰明,何得云十五」,蓋小司馬所見墨子猶是足本,故據以校正史注俗本之謬。

  禽滑釐問於墨子曰:「錦\繡絺紵,將安用之?」墨子曰:「惡,是非吾用務也。古有無文者得之矣,夏禹是也。卑小宮室,損薄飲食,土階三等,衣裳細布。當此之時,黼詒讓案:舊本脫,盧文弨據御覽八百二十校補,今從之。黻無所用,而務在於完堅。殷之盤庚,大其先王之室,而改遷於殷,茅茨不翦,采椽不斲,以變天下之視,當此之時,文采之帛將安所施?夫品庶非有心也,以人主為心,苟上不為,下惡用之?二王者,以詒讓案:舊衍「化」字,今從盧校刪。身先于天下,故化隆於其時,成名於今世也。且夫錦\繡絺紵,亂君之所造也。其本皆興於齊景公喜奢而忘儉。幸有晏子以儉鐫之,然猶幾不能勝。夫奢安可窮哉!紂為鹿臺糟邱、酒池肉林,宮牆文畫,雕琢刻鏤,錦\繡被堂,金玉珍瑋,婦女優倡,鐘鼓管絃,流漫不禁,而天下愈竭,故卒身死國亡,為天下戮。非惟錦\繡絺紵之用邪?今當凶年,有欲予子隨侯之珠者,不得賣也,珍寶而以為飾。又欲予子一鍾粟者。得珠者不得粟,得粟者不得珠,子將何擇?」禽滑釐曰:「吾取粟耳,可以救窮。」墨子曰:「誠\然,則惡在事夫奢也。長無用好末淫,非聖人之所急也。故食必常飽,然後求美;衣必常暖,然後求麗;居必常安,然後求樂。為可長,行可久,先質而後文,此聖人之務。」禽滑釐曰:「善。」見說苑,疑節用下篇文。詒讓案:節用諸篇無與弟子問荅之語,畢說未塙。吾見百國春秋。見隋李德林重答魏收書。詒讓案:見隋書本傳,亦見史通六家篇。「春秋」下,畢本有「史」字,今據史通刪。攷德林書云「史者,編年也,故晉號紀年。墨子又云,吾見百國春秋。史又(一)有無事而書年者,是重年驗也。」審校文義,李書「史」字當屬下為句,畢氏失其句讀,遂并「史」字錄之,謬也。

  (一)「又」字下原有「無」字,據隋書李德林傳刪。  禽子問:「天與地孰仁?」墨子曰:「翟以地為仁。太山之上則封襌焉。培塿之側太平御覽作「沈」。則生松柏,下生黍苗莞蒲,水生黿鼉龜魚,民衣焉,食焉,死焉,地終不責德焉。故翟以地為仁。」見藝文類聚,又見北堂書鈔、太平御覽,吳淑事類賦,文微異。  申徒狄曰:「周之靈珪,出於土石;楚之明月,出於蚌蜃。」見藝文類聚。詒讓案:此即後申徒狄謂周公章之文,當并為一條。

  畫衣冠,異章服,而民不犯。見文選注。  墨子獻書惠王,王受而讀之,曰:「良書也。」見文選注。詒讓案:本書貴義篇云「子墨子南游於楚,見楚獻惠王」,疑即獻書惠王之誤。又余知古渚宮舊事二,亦云墨子至郢,獻書惠王,王受而讀之,曰「良書也」,與李所引正同。彼文甚詳,疑皆本墨子,但不箸所出書,今不據補錄。詳貴義篇。

  時不可及,日不可留。見文選注。

  備衝篇見詩正義。

  備衝法,絞善麻長八丈,內有大樹,則繫之,用斧長六尺,令有力者斬之。見太平御覽。疑備衝篇文。詒讓案:通典兵守拒法云「敵若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