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之所以治亂者三,殺戮刑罰,不足用也。國之所以安危者四,城郭險阻,不足守也。國之所以富貧者五,輕稅租,薄賦斂,不足恃也。治國有三本,而安國有四固,而富國有五事,五事五經也。君之所審者三:一曰德不當其位;二曰功不當其祿;三曰能不當其官;此三本者,治亂之原也;故國有德義未明於朝者,則不可加以尊位;功力未見於國者,則不可授與重祿;臨事不信於民者,則不可使任大官;故德厚而位卑者謂之過;德薄而位尊者謂之失;寧過於君子,而毋失於小人;過於君子,其為怨淺\;失於小人,其為禍深;是故國有德義未明於朝而處尊位者,則良臣不進;有功力未見於國而有重祿者,則勞臣不勸;有臨事不信於民而任大官者,則材臣不用;三本者審,則下不敢求;三本者不審,則邪臣上通,而便辟制威;如此,則明塞於上,而治壅於下,正道捐棄,而邪事日長。三本者審,則便辟無威於國,道塗無行禽,疏遠無蔽獄,孤寡無隱治,故曰:「刑省治寡,朝不合眾」。
右三本
君之所慎者四:一曰大德不至仁,不可以授國柄。二曰見賢不能讓,不可與尊位。三曰罰避親貴,不可使主兵。四曰不好本事,不務地利,而輕賦斂,不可與都邑。此四務者,安危之本也。故曰:「卿相不得眾,國之危也。大臣不和同,國之危也。兵主不足畏,國之危也。民不懷其產,國之危也。」故大德至仁,則操國得眾。見賢能讓,則大臣和同。罰不避親貴,則威行於鄰敵。好本事,務地利,重賦斂,則民懷其產。
右四固
君之所務者五:一曰山澤不救於火,草木不植成,國之貧也。二曰溝瀆不遂於隘,鄣水不安其藏,國之貧也。三曰桑麻不植於野,五穀不宜其地,國之貧也。四曰六畜不育於家,瓜瓠葷菜百果不備具,國之貧也。五曰工事競於刻鏤,女事繁於文章,國之貧也。故曰:「山澤救於火,草木植成,國之富也。溝瀆遂於隘,鄣水安其藏,國之富也。桑麻植於野,五穀宜其地,國之富也。六畜育於家,瓜瓠葷菜百果備具,國之富也。工事無刻鏤,女事無文章,國之富也。」
右五事
分國以為五鄉,鄉為之師,分鄉以為五州,州為之長。分州以為十里,里為之尉。分里以為十游,游為之宗。十家為什,五家為伍,什伍皆有長焉。築障塞匿,一道路,博出入,審閭閈\,慎筦鍵,筦藏于里尉。置閭有司,以時開閉。閭有司觀出入者,以復于里尉。凡出入不時,衣服不中,圈屬群徒,不順於常者,閭有司見之,復無時。
若在長家子弟臣妾屬役賓客,則里尉以譙于游宗,游宗以譙于什伍,什伍以譙于長家,譙敬而勿復。一再則宥,三則不赦。凡孝悌忠信、賢良俊材,若在長家子弟臣妾屬役賓客,則什伍以復于游宗,游宗以復于里尉。里尉以復于州長。州長以計于鄉師。鄉師以著于士師。凡過黨,其在家屬,及于長家。其在長家,及于什伍之長。其在什伍之長,及于游宗。其在游宗,及于里尉。其在里尉,及于州長。其在州長,及于鄉師,其在鄉師,及于士師。三月一復,六月一計,十二月一著。凡上賢不過等,使能不兼官,罰有罪不獨及,賞有功不專與。孟春之朝,君自聽朝,論爵賞校官,終五日。季冬之夕,君自聽朝,論罰罪刑殺,亦終五日。正月之朔,百吏在朝,君乃出令布憲于國,五鄉之師,五屬大夫,皆受憲于太史。大朝之日,五鄉之師,五屬大夫,皆身習憲于君前。太史既布憲,入籍于太府。憲籍分于君前。五鄉之師出朝,遂于鄉官致于鄉屬,及于游宗,皆受憲。憲既布,乃反致令焉,然後敢就舍;憲未布,令未致,不敢就舍。就舍,謂之留令。罪死不赦。五屬大夫,皆以行車朝,出朝不敢就舍,遂行至都之日。遂於廟致屬吏,皆受憲。憲既布,乃發使者致令以布憲之日蚤晏之時,憲既布,使者以發,然後敢就舍;憲未布。使者未發,不敢就舍;就舍,謂之留令,罪死不赦。憲既布,有不行憲者,謂之不從令,罪死不赦。考憲而有不合于太府之籍者,侈曰專制,不足曰虧令,罪死不赦。首憲既布,然後可以布憲。
右首憲
凡將舉事,令必先出,曰事將為。其賞罰之數,必先明之,立事者,謹守令以行賞罰,計事致令,復賞罰之所加,有不合於令之所謂者,雖有功利,則謂之專制,罪死不赦。首事既布,然後可以舉事。
右首事 修火憲,敬山澤,林藪積草,夫財之所出,以時禁發焉。使民足於宮室之用,薪蒸之所積,虞師之事也,決水潦,通溝瀆,修障防,安水藏,使時水雖過度,無害于五穀。歲雖凶旱,有所秎穫,司空之事也。相高下,視肥墝,觀地宜,明詔期,前後農夫,以時均修焉,使五穀桑麻,皆安其處,由田之事也。行鄉里,視宮室,觀樹蓺,簡六畜,以時鈞修焉。勸勉百姓,使力作毋偷。懷樂家室,重去鄉里,鄉師之事也。論百工,審時事,辨功苦,上完利,監壹五鄉,以時鈞修焉。使刻鏤文采,毋敢造于鄉,工師之事也。
右省官
度爵而制服,量祿而用財,飲食有量,衣服有制,宮室有度,六畜人徒有數,舟車陳器有禁,修生則有軒冕服位穀祿田宅之分,死則有棺槨絞衾壙壟之度。雖有賢身貴體,毋其爵,不敢服其服。雖有富家多資,毋其祿,不敢用其財。天子服文有章,而夫人不敢以燕以饗廟,將軍大夫不敢以朝官吏,以命士,止于帶緣,散民不敢服雜采,百工商賈不得服長鬈貂,刑餘戮民不敢服絻,不敢畜連乘車。
右服制 寢兵之說勝,則險阻不守;兼愛之說勝,則士卒不戰。全生之說勝,則廉恥不立。私議自貴之說勝,則上令不行。群徒比周之說勝,則賢不肖不分。金玉貨財之說勝。則爵服下流,觀樂玩好之說勝。則姦民在上位。請謁任舉之說勝,則繩墨不正,諂諛飾過之說勝,則巧佞者用。
右九敗 期而致,使而往,百姓舍己以上為心者,教之所期也。始於不足見,終於不可及,一人服之,萬人從之,訓之所期也。未之令而為,未之使而往,上不加勉,而民自盡,竭俗之所期也。好惡形於心,百姓化於下,罰未行而民畏恐,賞未加而民勸勉,誠\信之所期也。為而無害,成而不議,得而莫之能爭,天道之所期也。為之而成,求之而得,上之所欲,小大必舉,事之所期也。令則行,禁則止,憲之所及,俗之所被,如百體之從心,政之所期也。
右七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