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原文」子之于父,弟之于兄,犹卒伍之于将帅,胥吏之于官曹,奴婢之于雇主,不可相视如朋辈,事事欲论曲直。若父兄言行之失,显然不可掩,子弟止可和颜几谏。若以曲理而加之,子弟尤当顺受,而不当辩。为父兄者又当自省。
「译述」儿子对于父亲,弟弟对于兄长,犹如军队里的小兵对于将帅,官府中的小吏对于官长,奴仆婢女对于雇主一样,不可以相互对待如朋友,每件事都想争论出是非对错。如果父亲、兄长的言论行动失误明显得几乎不可掩饰,儿子、弟弟仅而止于和颜悦色地多次规劝。如果父兄把歪曲之理加在子弟身上,子弟也应该顺从地承受,却不能当面争辩。同时,做父兄的又当自己反省自己。
「评析」家庭需要和睦,这就要求人们在人伦关系的处理上采取宽容的态度。
生活是现实的,同时也是琐碎的,有时并不需要是非曲直被分辩得清清楚楚。因为家庭关系是靠血缘关系来维系的,这就给此种社会关系平添了几许特殊的意味。
父慈子孝,兄友弟恭,家庭和睦,确实没有必要事事都争个高下曲直。父兄错了,屡次规劝,若仍不奏效,做子弟的也不用面红耳赤,争个是非,只顺从忍受就可以了。事后,贵于反思的父兄发现自己错了,就会改掉。
袁采将父之于子、兄之于弟的关系比作士兵之于将帅、差役之于官长、奴婢之于雇主总不大妥当,可在封建社会里,这确实是一种不被人所怀疑的事实,父是一家之长,是家庭最高权力的执行者,他既然给了儿子生命,也就有权利来支配他。因此,贾政就可以狠心地把宝玉往死里打。可以不分清红皂白,不分事非曲直。在这种情况之下,宝玉也不容分辩,根本不用分辩,分辩只能带来更加沉重的棍棒。
不管父亲强加给儿子的是什么,父亲的出发点终归是好的,“可怜天下父母心”,父亲绝对不会去伤害儿子,贾政的暴怒也是一种恨铁不成钢的体现。这样看来,儿子的争辩纯粹是一种徒劳。
今天,父兄不可论是非的观点被人们看作“愚孝”,儿子可以不听从父亲的意旨选择自己的婚姻,选择自己的职业。
时代不同,思想观念不同,曾经在某个历史阶段是真理的东西,时过境迁之后,变得没有人能够理解与接受。正如妇女缠小脚,在一段时间内被认为是美的象征,然而今天的我们谁也不会赞同,也欣赏不了这种摧残身心的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