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》在我国比较广泛地传播流行,大约是在东汉中期以后。它成为司马迁著作的专称,也开始于这个时候。在这以前,《史记》都称为《太史公书》、《太史公记》和简称“太史公”。据现知材料考证,最早称司马迁这部史著为《史记》的,是东汉桓帝时写的《东海庙碑》。到唐朝时候,由于古文运动的兴起,文人们对《史记》给予了高度的重视,当时著名散文家韩愈、柳宗元等都对《史记》特别推崇。宋元之后,欧阳修、郑樵、洪迈、王应麟各家,以及明朝的公安派、清朝的桐城派,都十分赞赏《史记》的文笔。于是《史记》的声望随日俱上,各家各派注释和评价《史记》的书也源源不断出现。其中最有影响的是俗称“三家注”的《史记集解》(刘宋时裴駰注)、《史记索隐》(唐司马贞注)和《史记正义》(唐张守节注)。《集解》兼采当时裴駰所能见到的前人有关《史记》诸书的研究成果,并一一注明作者名字。一丝不苟。《索隐》进一步指出了《集解》中考证不当的错处。并对《史记》原文提出辨正,发语警辟。《正义》的作者长于舆地之学,对《史记》中地名的考证尤为精辟。读《史记》原文,同时注意看一看这三家注,对原书会有更进一步的理解。1959年中华书局重新标点排印的《史记》,就是与这三家注合刻的本子。